滕县革委制定机构设置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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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893
事件名称: 滕县革委制定机构设置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6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7年3月27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67年3月县革委制定机构设置意见27日,县革委作出《关于机构设置的意见(草案)》指出:为彻底砸烂不适应当前新形势的.旧体制,精简合并机构,压缩人员,经县革委讨论决定,将原县委、县人委所属的41个单位,撤并为下列单位:1、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接管前县委办公室、档案局的工作,下设接待站处理信访工作。2、政治部:下设接待组织科、宣传科、教育科、群众团体工作科,共4个科室。3、保卫部:接管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工作。4、生产指挥部:下设生产指挥部办公室、农村政策研究科、农林科、水利科、工交办公室、计划统计科、劳动工资科,共7个科室。5、后勤部:下设后勤部办公室,政工科、财务料、商业科、粮食科,供销科、黄烟收购供应站、人民银行、卫生科、民政科共10个科室。撤销科委和原机关业余学校。原政协、工商联不设专职人员,对外保留名义。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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