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央两项指示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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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878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央两项指示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6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6年9月16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66年9月县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央两项指示的意见》16日,县委制订的《关于认真贯彻中央两项指示的意见》指出:中共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通知》和《关于县以下农村文化大革命的规定》以及地委下发的几点意见,要原原本本地传达贯彻到广大干部群众中去。县委常委会认为,中央的这两项指示是非常适时、非常正确的.地委提出的几点贯彻意见也很具体,很明确,必须坚决、认真贯彻执行。经常委会研究决定,全县分七片召开23000人会议进行传达贯彻,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地领会中央指示和地委意见精神,坚持做到一手抓革命,一手抓生产,确保革命、生产双胜利。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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