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组织部制订组织工作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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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821
事件名称: 滕县组织部制订组织工作意见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4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4年3月17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64年3月组织部制订组织工作意见17日,县委组织部制订了《1964年组织工作意见》。《意见》中指出:一、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求:1、结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和机关“五反”,整顿好基层组织;2、在面上应通过宣传中央两个“十条”和学大庆、学解放军的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改造落后支部;3、抓紧思想政治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支部政治工作制度,组织所有支部认真学习解放军的政治工作经验.,学习“四个第一”“三八作风”和省委制定的农村基层工作的四个条例;4、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调动党员的积极性;5、及时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转正工作;6、通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中心工作,不断地培养壮大贫下中农积极分子队伍,为建党、建团创造条件;7、基层支部要有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是及时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8、结合社教和中心任务有计划、有重点地考察了解基层领导骨干。二、干部工作方面。1、抓好政治思想工作.促进干部革命化;2、通过社教和“五反”运动,继续考察了解干部;3、通过“五好”评比,做好干部的鉴定工作;4、积极培养新生力量,培养接班人;5、妥善安置年老体弱干部。三、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活跃党的生活。四、为更好完成64年的工作任务,组织部门和组织干部必须彻底转变作风。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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