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第五届人代会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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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810
事件名称: 滕县第五届人代会召开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3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10月14日
结束时间: 1963年10月18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63年10月滕县第五届人代会召开滕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4至18日召开,大会应到代表447人,实到代表372人,缺席75人,各部门负责人及政协委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骆继文副县长作的《关于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报告》、孟庆才副县长作的《关于1962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63年财政收支预算工作报告》,听取了法院副院长王立华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经代表讨论一致同意,批准了以上三个报告。会议选举了县人民委员会31人,县长陈永峰,副县长于广全、孟庆才、孟庆启,并选出出席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永峰、壬克秀(女)、张士美(女)、孟庆亮、赵尔功、侯熙侦、李超然、张恺(女)、王俊州、李仲铭、李景宽等11人。选举于文新为滕县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受理了人民提案735件。大会决议主要有:1、当前应积极投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主义教育和增产节约运动,2、必须继续贯彻以粮为纲,粮食和经济作物并举的方针、工业、财贸、文教、卫生等系统,必须以农业为基础,面向农村,把支援农业放在第一位。围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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