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监委发出做好当前党的监察工作的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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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806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监委发出做好当前党的监察工作的指示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3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9月28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63年9月县委监委发出做好当前党的监察工作的指示28日,根据省、地委监委“关于做好当前党的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县监委强调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紧紧围绕当前农业生产和生产救灾开展党的监察工作。2、积极做好“五反”运动中党的监察工作。3、积极做好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组织处理工作。4、认真检査处理平时发生的案件和控诉、申诉案件。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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