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县人委发出生产救灾工作的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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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805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县人委发出生产救灾工作的指示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33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9月12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63年9月县委、县人委发出生产救灾工作的指示12日,县委、县人委联合发出生产救灾工作指示,指出:今年进入汛期以来,连降大雨和暴雨,全县有3293个生产队受灾,早、晚、秋作物受灾面积达61.8万亩,减产粮食6000余万斤,棉、烟、花生等经济作物900余万斤。沿湖地区30多个村庄被水包围,农作物大部淹没,房屋倒塌严重,人、畜有一定伤亡。根据灾情必须抓好生产救灾工作:1、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生产自救,节约度荒,群众互助为主,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扶持”的方针。2、生产救灾的任务是:通过认真贯彻生产自救的方针,切实做到保人、保畜、保生产工具、保物资财产、保当前生产。3、切实抓好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关键性措施,如:开展生产自救运动 >抢种秋菜、积极开展 “三储备”运动;广开门路,大抓副业生产;加强集市贸易管理,组织城乡之间,灾区和非灾区物资交流,稳定物价,特别是稳定粮价以便稳定人心,促进生产,积极妥善地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千方百计保护好耕畜,加强对牲畜防疫治病工作,保护牲畜越冬;在非灾区继续开展农业超产运动,大抓“三秋”工作;加强对生产救灾工作的领导,坚持政治挂帅。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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