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纠正拔白旗、插红旗运动中的错误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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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693
事件名称: 滕县纠正拔白旗、插红旗运动中的错误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29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9年7月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59年7月纠正“拔白旗、插红旗”运动中的错误县委在《关于在“拔白旗、插红旗”中对于发生乱拔白旗错误的处理意见》中指出:由于县委对“拔白旗”的某些界限交待不清,缺乏严格的组织手续和组织制度,许多地方发生了很大的盲目性,有不少干部滥用“拔白旗、插红旗”的口号,混淆了各种不同性质问题的界限。出现了到处乱扣“白旗”帽子、乱“拔白旗”的现象。有的将 “拔白旗”当成处理人的组织手段,有的则变成强迫命令惩办干部的工具,少数坏分子乘机制造混乱,借以诬陷好人,实行打击报复,破坏党群团结,引起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混乱。据统计,全县共“拔白旗”1245人,其中党员300人,团员77人;脱产干部24人,半脱产干部22人,公社管理区以下非脱产干部1170人,一般社员群众129人。为此县委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为了认真纠正和处理这一问题,必须教育干部认识“拔白旗、插红旗”是一个生动和形象口号,他号召人们分清大是大非,坚决地同资产阶级思想、反社会主义思想进行斗争。 2、对在“拔白旗”中遗留问题的处理,必须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专门人员来进行,并且由各级党委的第一书记亲自抓。 3、各公社在处理“拔白旗”中的问题时,应紧密结合当前工作进行。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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