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作出决定开展整社试点工作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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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685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作出决定开展整社试点工作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29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9年1月13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59年1月县委作出决定开展整社试点工作13日,县委决定以书记处书记陈照峰为首,组织工、农、商、学、兵为主体共51人参加的整社工作队,分赴城关、西岗人民公社,以15至20.天的时间,进行整社试点,以便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一、目的要求:1、通过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以及整风运动,大力宣传党的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弄清人民公社的性质、意义及各项政策。2、通过总结1958年各项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表扬和奖励模范单位和个人。3、建立健全和改进公社的经营管理制度,巩固和提高四化制度,搞好收益分配。4、建立健全全社的各级组织机构,改进领导方法,使其为之一新。 二、步骤方法:要“以政治为统帅,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和基层组织整风为动力,以钢为纲,实行工农业并举,带动各项工作全面跃进”的方针,并依靠组织走群众路线,以大生产的方式进行整社工作。其方法步骤:1、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提高觉悟;2、依靠全党发动全民整社;3、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方法,推动整社工作。 月底,县委在城关五星公社东沙河大队,召开了整社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县委苹社工作组、各人民公社分管整社、试点工作的书记和部分积极分子共315人出席了会议,此后全县整社工作相继全面展开。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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