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大办乡、村工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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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641
事件名称: 滕县大办乡、村工业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27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4月28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58年4月大办乡、村工业28日,县委对乡、村、社办工业的意见中说:县委于月初制订了《1958年至1962年发展地方工业规划(草案)》提出:“全党全民齐动员,自力更生搞工业,苦战三、五年超过农业总产值”。达到县有县工业、乡有乡工业、社社也有小工厂的要求。而乡、社办工业其重要意义在于能和乡社的多种生产密切结合,更好地繁荣农村经济,增加社员收入,巩固农业生产合作化。 发展乡、社工业的方针和形式是:发展乡、社工业必须切实贯彻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推销,为农业眼务,为大工业眼务,同农村经济结合,以小型手工业为基础,在资金和技术上以自力更生为主的方针。形式问题,可以国家部门同农业社合办;衣业社联办,如食品加工等;手工业社和农业社合办;全乡较大的项目由乡为主,各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联合举办;以原有手工业社为基础进行扩建或新建等。《意见》就对解决资金、技术问题等也提出了具体意见。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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