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建立党的组织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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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609
事件名称: 滕县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建立党的组织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26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7年5月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57年5月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建立党的组织县委为了贯彻地委关于“加强党对手工业的领导,做好社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使党的组织真正成为领导核心” 的指示,特提出如下意见:1、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社(组),根据情况均应单独建立党的支部。 2、凡50人(党员三人)以上的大社,根据情况均需配备党的专职支部书记。专职党支部书记职务,原则上高于行政主任的职务,较大的社应配区级或相当区级干部。 3、干部来源,根据各区社的情况配备,或在现有较强的社主任当中转为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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