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开展改造落后乡村工作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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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541
事件名称: 滕县开展改造落后乡村工作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234.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10月1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55年10月全县开展改造落后乡村工作1日,县委制订改造落后乡村计划。根据中央指示,改造落后乡村的总方针是:一方面要肯定反封建补课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地进行;另一方面又要肯定在具体进行工作时,必须掌握实际情况。县委制定的计划要求:一、在工作中应掌握:1、必须通过当前中心工作进行,不能孤立地搞改造落后乡村的工作。2、解决前一段遗留下来的反封建的历史任务,必须以现阶段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相结合。3、贯沏依靠贫农,团结中农,向地主进行坚决斗争的阶级路线。4、不同问题不同对待,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二、改造落后乡村遵循的原则和政策:1、落后乡村的情况十分复杂,必须注意调査研究。2、对敌人必须打准打狠,不能打乱、打错。3、在改造落后乡村工作中除地主、富农及反革命分子外,其余人员必须坚持贯彻以教育为主的方针,不能一脚踢开。 此项工作于翌年8月结束。在此之前,省委曾派出一个工作组来滕县帮助改造落后乡,时间将近3个月。全县共261个乡、1849个村,进行改造的落后乡55个(其中一类的16个,二类的30个,三类的9个);落后村253个(其中一类56个,二类126个,三类71个)。在开展改造落后乡村工作中,绝大部分干部入村后,能够做到摸清情况,分析原因,作出计划,除通过中心工作外,还注意掌握不同类型乡、村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做法,使运动健康发展。通过验收检査,绝大部分符合党的政策,成绩是主要的。但也存在问题:最严重的是全县普遍发生错划成份的现象,特别是中农错划为地主,伤害了中农、扩大了打击面,而造成不应有的混乱。另外,在开始阶段,曾一度发生乱没收、乱罚款、乱封门的现象,造成自杀五起,自杀未遂五起。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缺乏及时检査指导和严格控制情况,在审批时亦欠慎重。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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