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县县委发出学习中央七届四中全会文件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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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501
事件名称: 滕县县委发出学习中央七届四中全会文件的通知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22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4年4月9日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54年4月县委发出学习中央七届四中全会文件的通知9日,《通知》指出: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文件已发至各区委及县直各单位,为了使全党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迅速地领会和掌握七届四中全会决议精神,更好地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根据地委指示,提出以下意见:1、学习时间: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至5月10日,各区党委的组织和一般党员干部,从本月10日至5月15日;学习文件:以《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宣传提纲》第五部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届四次中央全会的报告》、《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和《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等三个文件为主,在学习时,可参阅《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及刘少奇《论共产党员修养》。2、学习方法与要求: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在'以上文件学习中,县委组织两次报告,一是传达七届四中全会文件,二是辅导动员报告,然后组织联系实际讨论,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非党员干部在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宣传提纲》第五部分时,除组织听取动员报告外,亦可组织学习《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人民日报》刊登的《增强党的团结是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根本保证》、《提高警惕性》、《学习四中全会决议,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社论。区乡干部除学习以上文章外,主要应依据工作的进展情况,以三个反对(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强迫命令、反对违法乱纪)的精神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方法:一是由各区派员参加县直机关的报告会,然后回区传达;二是由区负责同志作辅导报告,组织学习讨论,有目的、有重点地解决问题。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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