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初步完成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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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279
事件名称: 土地改革初步完成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16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6年12月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46年12月土地改革初步完成县委认真贯彻中央“五•四”指示鲁南区党委关于在短时间内结合战争动员,坚决完成土改任务的指示精神,在区党委宣传部长李其华、二地委副书记林岩的具体指导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土地改革工作。在运动中县委采取“大量发现和使用积极分子”、“一气斗争完”、“一气分完”和“土改与反黑地斗争”相结合的措施,使土地分配更加彻底公平,有力地促进了土改运动的发展。截止到本月底,全县初步完成了土改任务,没收地主土地35400余亩,分到11300多户贫雇农手中。并于12月28日在党村召开全县区、村干部及农民代表4000余人参加的庆祝土地还家胜利大会。会上县委书记崔晓东作了全县土地改革总结报告。报告除肯定取得的成绩外,着重指出:要继续努力搞好土地改革,迅速、普遍地整理扩大各种组织,建立保田保家队,掌握武装,反特反蒋,支援前线。同时要克服部分干部中存在的严重自满麻痹思想。 鲁南各救会会长宋逸安、参议会参议长彭畏三、区党委方琦德副部长、二地委副书记林岩等参加了大会。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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