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府发生纵火和行剌事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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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032020210000236
事件名称: 县府发生纵火和行剌事件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15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45年12月
发生地点: 滕县

事件描述

1945年12月县府发生纵火和行剌事件中旬,在我党政机关进驻县城后的第二天中午,县府院内一处房子突然冒烟起火,烧毁了一大批档案资料。因扑救及时,方未酿成大灾。月余后的一天夜里,在县长汪亚民的住处又突然响起了枪声,由于警卫员王道生及时赶到救护,县长方幸免遇难。后查明,敌人为搞此起纵火、刺杀事件,竟出了数10万伪币的赏金。为此,县委县政府领导教育大家必须时刻提高警惕,防止敌人的各种破坏活动。

知识出处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中共滕州党史大事记》

出版者:山东友谊出版社

《大事记》以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指导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编纂原则,以党组织活动为主体,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滕州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同时反映在党的领导下,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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