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莲芬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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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名人》
唯一号: 151030020220000531
人物姓名: 张莲芬
人物异名: 张毓蕖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T00130_00.pdf
性别:
出生年: 1851年
卒年: 1915年
籍贯: 浙江余杭

传略

张莲芬(1851至1915年),字毓蕖,浙江余杭人,在枣庄创办了中国第一家完全由私人资本自办的民族矿业一峄县中兴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民族矿业的开拓者之一。 张莲芬自幼父母双亡,被著名的淮军将领周盛传收为养子,改姓周,进入仕途后,又归宗张姓。他历任清二品衔直隶候补道、山东究州漕济道、山东盐运使等职。后又在枣庄开办矿业。可以说,张莲芬一生的主要活动,与山东,尤其是鲁南枣庄矿区紧密联系在一起。 十九世纪后半期,西方资本主义侵略中国的方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初期的商品输入,开始向资本输入,把中国变成原料产地和商品倾销市场。而中国的一些有识之士,逐渐认识到西方科技的先进性,主张向西方学习。洋务派,可谓这一时期的代表。他们兴办了一些军事工业和机器制造业。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也随之兴起,创办了一些小型的民族工业。首开先河的,是那些封建官僚中的开明分子。张莲芬便是其中的佼佼者。1878年,在蹇庄开矿的窑主金铭等,联络东明县候补知县戴华藻,筹集商股银二万两,创办了由官僚、富商和地主合资的“山东峄县中兴矿局”。但由于资金不足、技术落后,无法正常生产。为改变这一状况,1881年戴华藻等,邀请张莲芬等人,入股参与管理。从1882年起,张莲芬开始涉足煤炭事业,投资中兴矿局。1896年1月,山东巡抚李秉衡,上奏清廷停办了中兴矿局。原因是该矿局的南、北股东因账目和资金问题,在1886年至1897年闹起纠纷。峄县知县以“深恐滋事”、地方难保管诸多贵重机器和矿局没付占地租金等为由,上奏朝廷,要求矿局移去机器、拆毁局房、将地基归还原主。北洋大臣接到峄县令禀行后,札伤张莲芬查明中兴矿局之机器应否转移。此时,正值德帝国主义占领胶州湾后,迫使清政府签订《胶澳租界条约》和《山东煤矿章程》等不平等条约;要求将山东划归其势力范围,并取得山东的铁路修筑权和鲁南、鲁中、胶东的大部分矿山开采权。张莲芬在调查时,深恐德帝国主义勾结峄县地方封建势力抢占枣庄矿山,又加之受各地兴办企业盈利丰厚的刺激,认为“值此时事多艰,外人窥视,每见各省凡有可开之矿,无不奏明兴办。况此已成之基,煤多质佳,岂可因资金不足,弃之不顾”。遂于1898年具文禀报,“咨请山东抚宪转饬峄县令,仍将机器暂存蹇庄不必迁移”,应付的地租,由原中兴矿局股东垫付,如准复开,就由他会同南、北股东,添招股本,再行开办。他在给北洋大臣李鸿章的信中称:“窃以各直省凡有可开之矿,无不奏明兴办,况此已成之基,煤多质美,自当设法集资起办,以免飞置。况值国家振兴矿务,凡开矿筑路,实为当务之急。且山东为海疆择要之地,胶海毗连,强邻逼处,若欲杜窥伺而基富强,则此矿之开,尤属不容迟缓。”不仅强调了枣庄煤矿保存和发展的必要性,也可看到张莲芬对整个民族工业的认识,显现了他的远见卓识。李鸿章为此事向光绪帝和慈禧太后作了请示。最终给予了肯定的答复。 北洋大臣在1898年批准续开枣庄煤矿。1898年底,张莲芬带着矿师荣光到麥庄筹建新的煤矿公司。他欢迎当地富绅凑股,以缓解矛盾和增加资本。他得到开平煤矿督办张翼的支持。张翼答应入股并派矿师帮助勘察枣庄旧矿。德国人天津税务司德璀琳,凭借与张翼的关系,派矿师插手煤矿公司筹建。张莲芬非常反对德帝国主义侵占矿权,但从煤矿公司的建设和发展方面考虑,枣庄“地近胶澳,必须招洋股或借洋债,借以联络,以杜争夺”,同时,还可以解决资金不足和缺乏技术人员的困难。于是,奏请清政府批准,将公司定名为“山东峄县华德中兴煤矿公司”。张莲芬任华总办,德璀琳为洋总办。拟招华股和德股,估计200万股,其中华股六成,德股四成。公司于1899年2月20日正式成立。 中兴公司创立后,张莲芬励精图治,事必躬亲,使公司的业务在短时间内大有好转。年销售煤炭6万余吨,盈利10万余元。到了1906年,中兴公司已拥有矿地2806亩,煤井26座,牲口109头,抽水机8台,运煤船只15艘,日产煤炭达300余吨。同时,中兴公司沿京杭大运河还设立了8个分销厂,资产达到了70余万元。 张莲芬爱国爱矿,他为保护中兴煤矿公司而与德帝国主义者不断进行斗争。张莲芬以华总办的身份,对公司内洋人的权利加以限制。他规定洋总办只能稽核银钱出入等事,不得揽权掣肘;洋员也只能和华员一样,在张莲芬督率下工作。1902年,德国公使照会清政府,捏造说有比利时人在峄县勘察,准备购买煤矿,影响了德国在山东的权利。张莲芬据实向清政府报告,指出既“未请比人赴峄,亦无将矿售与他人之事”,此照会纯系捏造之词。尔后,德国公使又照会清政府,抗议说,中兴煤矿公司“向来未在德员处报名,应仅视为华公司……现峄县煤矿在将近津浦铁路相距30公里”,与其享有沿线30里内的矿山开采权不符。张莲芬又据理予以驳斥。他说《山东煤矿章程》规定:“在30里内,凡经华人已开之矿应准其办理……华矿主人不愿将开之矿卖出,应作罢论,不能揽扰其事。”中兴公司既是华人已开之矿,德国则无权干涉。同时,德国商人因公司章程对其制约很多,再加上当时中国的反帝浪潮颇高,所以存有顾虑,一直未按协议人股。所谓华德公司是名存实亡。1907年,中兴煤矿要修筑运煤的台枣铁路,德帝国主义者控制的胶济铁路公司想趁机入股银100万两,借机控制中兴煤矿。张莲芬坚决反对,并抓住全国掀起的收回路权和矿权的爱国运动这一有利时机,上奏朝廷,将公司名称改为商办山东峄县中兴煤矿公司。注销“华德”二字,取消洋总办,改总办制为总理制,张莲芬任公司总理。从此,张莲芬创办的中兴煤矿公司,已成了中国人自己办的民族工业。 中兴的产权确定后,张莲芬更是全身心地经营中兴。首先,他进一步明确了矿界,保护了中兴矿产。中兴公司创办时,曾规定:“附近百里(他人)不得用机器开采煤斤,十里之内不准民人土法取煤。”1907年,中兴公司又得到批准:中兴公司十里之内不准私开煤矿,十里之外的煤窑,方圆不能超过20里。并且只能开挖一处,如果此处停挖半年,即不能再次复开。但枣庄地区煤炭资源丰富,峄县的一些大豪族如梁氏、崔氏、宋氏等,都以煤矿起家。尤其是崔氏家族的崔广沅,为翰林学士,势力更为强大。其弟崔广尉倚仗势力,先后多次试图在中兴公司矿界内开采煤矿。并多次诬告中兴公司越界开采。张莲芬据理力争,申明本方观点,并要求朝廷严办崔广澍。清政府终于下令,保留中兴公司的矿界不变,并将崔广澍交地方官“随时查看”,不许其再干预“公司矿路诸事,否则要从严查办。”至此,中兴公司与峄县大族的斗争以公司的胜利而告终。.此后,张莲芬又利用自己在满清朝廷上层的影响力,奏请减免公司的各种杂税,使公司的发展蒸蒸曰上。随着公司煤炭产量的日益增大,煤炭的运输又成为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张莲芬早已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修筑一条铁路,来运输煤炭,在他的脑海中逐渐形成了计划。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张莲芬写信给各位股东:“自矿至台儿庄,运煤铁路一日无款购造,即一日不能扩充大办,且不能称之为完全之矿,与外人抗衡争利……尚希诸股东或认添新股,或转代招集,以期众擎易举,克奏全功,永享利益。”他发动股东筹集资金40余万两,准备修筑铁路。但清政府“邮传部”,直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九月,才正式批准开工。民国二年(1912年)全部竣工。这条长百余里的铁路,所用的钢轨、火车头,都是张莲芬亲自带人从长江口,经过运河,用大木船,人抬肩扛,运到台儿庄的。这在清朝末年,可称得上是一个壮举。台枣铁路开工后,张莲芬又奏请清政府,修筑了直通津浦线的临枣铁路,并于1914年修成, 后与台枣铁路连轨。这样一来,地处山东南部的枣庄,成了四通八达的重镇。枣庄煤矿的煤炭,北可抵达济南,南可至浦口并过江,占据了整个长江中下游的市场。煤炭产量由1912年的10.9万吨上升到1913年的21万吨,1914年则达24.8万吨。1913年到1914年两年共运销煤炭60余万吨,获利41.3万元。由于公司效益大增,股东的投资热情也十分高涨,公司股金由1912年的172万元上升到1914年的216万元。公司先后在浦口、上海、南通、镇江、清江、界首、苏州、瓜州等地建立了分支机构;中兴公司的煤炭不仅闻名全国,还远销曰本、吕宋等国。 中兴公司在张莲芬的领导之下发展迅速,资本、产量及营销地都有所增长。但繁荣的背后也隐藏着隐患。这主要是公司缺乏管理经验,并投资幅度过大,造成负债过多,到1914年,公司所欠债款达302.8万元。1915年2月,由于德国矿师高夫曼的失误,致使中兴公司南大井,发生了重大透水和瓦斯爆炸事故,使499名矿工遇难。这次重大矿难,给中兴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到了“大井之原状未复,外债追呼日迫,现状岌岌可危”的地步。面对此情此景,张莲芬心急如焚,想尽各种办法,力图扭转被动之势,最终积劳成疾,于1915年12月1日,在忧愤中去世,享年64岁。 张莲芬,作为清王朝封建官僚中杰出的一员,在清末大变局中,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学习西方先进科技,追求实业救国,力图挽回国家危亡的局面,为创办中兴公司,尽心尽力,死而后已。

知识出处

枣庄名人

《枣庄名人》

出版者:苑继平

枣庄名人,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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