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田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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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人物》
唯一号: 151030020220000177
人物姓名: 王宪田
人物异名: 省农业劳动模范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301.pdf
性别:
出生年: 1924年
卒年: 1986年
国别: 中国
籍贯: 枣庄市山亭区山亭镇东江村

传略

王宪田(1924〜I986),山东省第五届政协委员,省农业劳动模范,枣庄市山亭区山亭镇东江村人。 王宪田1938年参加苏鲁支队。后在一一五师教导旅五团任战士、班长、排长等职。1949年因伤残退伍还乡务农。任东江村党支部书记。 1950年,他带领东江人民治山治水,平整土地,改变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使亩产量由解放前的100公斤增至175公斤。1958年,顶住“五风”,继续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行科学种田,当年小麦亩产达205公斤,全年粮食亩产350公斤,向国家交售粮食3。5万公多斤,无偿拨给县里鲜地瓜20万公斤,扶持兄弟村粮食6万公斤。并在本村建起托儿所、敬老院。成为山区建设的一面红旗。1962年开始,他动员带领东江人民,大干三年,用炸药1。5万多公斤,搬动土石20多万方,打机井18眼,建提水站12座,排灌站1处,购置柴油机12部,水浇地面积扩大到1200多亩,占粮田面积的80%以上。1965年全村粮食亩产459公斤,公共积累20多万元。1970年建起1200多亩高标准梯田,亩产过500公斤。1976年全村粮食亩产双“过江”(亩产500公斤即为过江,亩产1000公斤为双过江)。 1978年,在山岭薄地上建起高标准瓦房2100间,从旧村搬到新村,腾出粮田206亩。I983年建高标准校舍36间,在全镇率先建起了敬老院、幼儿园。卫生保健站。计划生育服务站等。连续5年每年向国家贡献粮食50万公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积极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村其它各项工作中,均被评为先进单位。 自1952年至1980年,王宪田先后17次出席“山东省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山东省首届人民警察治安保卫委员会委员功臣模范大会”、“山东省农业先进集体代表会”、“山东省贫下中农先进代表会”、“山东省先进民兵干部代表会”。获奖章7枚、奖旗6面、奖状4张。I960年出席全国民兵代表会议,中央授枪一支,奖章一枚,受到毛主席、周恩来总理的接见,并合影留念41977年3月,山东省三夏生产会议在东江村召开,中共中央委员张富贵出席会议,山东省委副书记、副省长李振到会讲了话。1977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农业部部长沙枫到东江村视察工作时称他是“治山治水老龙王”。1975〜1977年《人民日报》曾以《拒腐蚀永不沾一一记滕县山亭公社东江村党支部书记王宪田》、《领导有斗天胆、群众有回天力》、《东江山地赶上平原髙产水平》等为题,报道了东江村及他本人的先进事迹。人民群众拥护他、尊敬他,称他是“斗石头的好书记” 。986年7月19日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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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人物

《枣庄人物》

《枣庄人物》,它立足枣庄,纵观古今,记述了古代、近代、现代及当代在枣庄土地上出生、生活工作的172位各方面代表人物的生平事迹。书中写史考证有据,记事准确翔实,又颇具地方色彩和乡土气息。它的问世,对我们了解枣庄历史,熟悉先辈业绩,继往开来,振兴枣庄,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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