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队集体林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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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37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队集体林场
分类号: S757
页数: 1
页码: 1065-1065
摘要: 《枣庄市志》中对社、队集体林场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林业 集体林场

内容

1950年土地改革后,山区农民在分到的荒山上实行变工互助,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并由林业互助组向林业合作社发展,实行山地、林木折价入股,或以劳力入股,收益按股分红。1952年峄县建立林业合作社2处,林业互助组422个,参加劳力达3835人。1953年,林业合作社发展到12处,林业互助组819个,参加人数逾万人,1955年林业(农业)合作社发展到55处。1959年12月滕县有21个人民公社平调了生产队的土地、林木、果园,变为公社农场、林场、果园。是年底,全县有社办林场8处,队办林场29处,地处纯山区的山亭公社,有社办林场1处,队办林场12处。60年代初期,连续三年自然灾害,有的社办林场基础较好,贯彻了“以林为主,林粮结合,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的方针,发展粮菜生产,自给有余,渡过困难时期。北庄公社林场林粮间作265亩,生产粮食3.66万斤,可供全场29名职工食用3年。有些社队林场由于发展过急过快,条件差,缺粮缺钱,在三年困难时期垮了下去。
  社办和队办林场经营管理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出勤记工记分,以专业特长贡献大小出力多少依次记工分,按工分参加分配。1980年社队林场共有41处,其中社力.8处、社队联力'10处、队办23处,经营面码6.87万亩,已造林5.46万亩,占当年全市有林地面积的8.6%。其中用材林4.55万亩,防护林0.12万亩,果树林0.79万亩。木材蓄积量4.36万立方米,有专业人员1488人。
  自1980年起,全市社办、社队联办和队办林场人员先后下山承包了土地,至此,社队办林场相继消亡。1983年队改村后,全市村力、林场经营面积减少到0.87万亩。1982年3月12日植树节,山亭区水泉乡下湾村团支部书记阎振亮带领17名团员青年,与村里鉴订了为期11年的封山造林合同,奋战两年,640亩荒山全部绿化,造防护林1万株,用材树1700株,苹果、梨1500株,山植20亩,金银花2万墩,1983年全场收入达到3000元。
  1985年3月,团中央、林业部授予“植树造林先进集体”称号。1985年林场内部实行分片承包,进一步加强了经营管理,每个承包青年的年收入都在千元以上。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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