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营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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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36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国营林场
分类号: F307.2
页数: 3
页码: 1062-1064
摘要: 《枣庄市志》中对国营林场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林业 国营林场

内容

坛山林场坛山林场建于1924年,地址在峰城北坛山。是年由峄县政府拨款5000大洋,在坛山中下部雇工造林,栽植侧柏1.5万株、刺槐0.5万株。1934年又在毗邻的土山直播橡子50亩,计1.5万穴。由峄县劝业所管辖。1930年正式命名为峄县坛山林场。新中国建立后,峄县人民政府将坛山林场收归县建设科管辖,1972年合并于桃花村良种场。1980年3月,峰城区人民政府恢复坛山林场,由区林业局管辖,配备行政干部1名,全民工人2名,集体工人6名,退休工人3名,为地方国营林场。该林场现有风景林1100亩,侧柏、刺槐各1万株。有耕地11亩,每年可提供树苗和花卉4万余株。
  抱犊商林场抱犊固林场位于山亭区的东南部,场部设在抱犊Im西北麓的东庄寺。
  原有东庄寺庙和抱犊m上观、下观庙宇各1处,天然林约500亩。1948年由北庄区人民政府收归国有,雇佣临时工管护山林。1950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抱犊固林场,下设东庄寺和抱犊尚两个林区。1984年有职工26人,固定资产10.92万元。交通条件比较方便。土壤为山地褐土,薄层土占62.8%,中厚层土占37.2%,土壤条件较好,植被资源比较丰富。主要优势树种为侧柏、刺槐,还有揪树等珍贵树种和多种杂木树种。
  主要是防护林,兼有部分用材林。
  鸡冠尚林场鸡冠Im林场位于抱犊tm林场以西,与抱犊Ud林场毗连,场部设在鸡冠尚山坡东麓。1959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建场,下设铁山、焦山、桃园、鸡冠W4个林区。
  1984年有职工30名,固定资产10.8·万元。
  林地土壤为山地褐土,薄层土占79.6%,中厚层土仅占20%左右,土壤条件较差,主要是防护林,优势树种为侧柏和刺槐,兼有部分用材林。
  龙门观林场龙门观林场位于鸡冠尚林场以西,与鸡冠固林场毗连,场部设在龙门观旧址,龙门观原名白云庵,是枣庄市的名胜古迹之一。1959年12月经省批准建场,下设红山谷、王湾、黄前、龙门观4个林区。1984年有职工29名,固定资产10.97万元。林地土壤为山地褐土,薄层土和厚层土约各占一半,裸岩分布较多,基本上都是防护林,优势树种为侧柏和刺槐。
  山亭林场山亭林场位于山亭区中部的山亭镇,建场前系山亭苗圃,于1955年建圃,有2名职工从事育苗生产。1959年n月经省批准建场,面积2.1万亩。1961年经省批准,将驳山头分区划交社队8000亩。1984年有职工37名,固定资产5.43万元。下设长山、黑山两个分区,计有王庄、果园、横岭埠、忙牛井、南岭5处护林点。林地土壤为山地褐土,薄层土占96.2%,中厚层土仅占3.8%,基本上都是防护林,优势树种主要是侧柏,其次是刺槐。薄层土刺槐林部分生长不良,枝头枯焦,造林条件较差。
  徐庄林场徐庄林场位于山亭区东部徐庄乡所在地,南与鸡冠固、龙门观两个林场毗连,西与山亭林场相接,是全市最大的一处林场。1958年5月经省批准建场,下设花山头、化眉庄、总场、白龙湾、胡芦套、王庄6个分区。1984年有职工60人,固定资产18万元。土壤为山地褐土,薄层土占92.8%,中厚层土仅占6.2%,造林条件较差,基本上都是防护林,优势树种为侧柏和刺槐,兼有少量用材林,建场初期面积为3.21万亩,1960年和1963年先后扩建1万亩,1981年划出3491亩作为林区群众的自留山。1984年实有面积为4.16万亩,疏林地和荒山荒地0.7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8.1%. 木石林场木石林场位于滕县木石镇境内,地处矿区,1959年10月经省批准建场,下设龙山和露天矿两个分区。1984年有职工34人,固定资产6.8万元。龙山分区土壤为山地褐土,全部是薄层土,基本上是防护林,优势树种是侧柏,其次是刺槐。露天矿分区多数是砂僵黑土,土层多已打乱,主要是用材林,优势树种主要是刺槐,其次是杨、榆树。
  建场初期仅有龙山分区1.03万亩,1960年8月扩建露天矿分区0.29万亩,1961年1月扩建苗圃地169亩(后划出50亩),1962年龙山分区划出915亩,其中划给羊庄公社480亩,桑村公社435亩,“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侵占0.14万亩,1984年实有面积1.26万亩。
  1984年国营抱犊尚、鸡冠固、龙门观、徐庄、山亭和木石6处林场总面积为11.17万亩,其中林业用地10.69万亩,占95.7%;非林业用地0.48万亩,占4.3%。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8.29万亩,占林业用地的77.5%;疏林地和荒山荒地2.36万亩,占林业用地的22%,主要分布在徐庄、龙门观和木石3处林场。建场之初,为了适应枣滕矿区对矿柱林的需要,在薄层土上设计了刺槐矿柱林,没有做到因地植树,把刺槐植于山坡中上部的薄层土上,形成了“小老树”,导致大面积的疏残林,龙门观林场疏林地0.39万亩,荒山荒地0.56万亩,二者面积之和相当于场内的有林地面积。徐庄林场·疏林地0.65万亩,荒山荒地0.11万亩,二者相当于场内有林地面积的五分之一。木石林场的疏林地面积也接近场内的有林地面积。建场初年,6处林场共有苗圃地500余亩,60年代基本完成造林任务,认为苗圃没有存在的必要,有的营造了刺槐林,有的改建为果园,有的下放到区,苗圃地逐年被挤占,1984年实有苗圃地246亩,比建场初年减少一半以上,其中龙门观和抱犊固两处林场育苗地全部被下放或挤占,使林场培养良种壮苗和增强林场的经营活力受到了限制。
  6处国营林场有林地按林种划分,用材林0.65万亩,仅占7.9%。经济林234亩,特用林713亩,二者之和仅占有林地面积的1.14%,而且管理粗放,经济效益低;防护林7.54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90.2%,长期投入,只见生态效益,极少经济效益。有林地按树种划分,侧柏林4.85万亩,占58.6%,是有林地首要优势树种。刺槐3.33万亩,占40%,是第二位优势树种。其中刺槐防护林2.74万亩,占82%;刺槐用材林0.6万亩,仅占18%。建场之初,造林目的和造林设计不合理,在现有刺槐林中,薄层土上的刺槐林枝头继续枯焦。在6处林场中尚有杨类林222亩,占0.3%;赤松林168亩,占0.2%;栋类、泡桐及其他林410亩,占0.5%;经济林214亩,占0.4%。用材、防护、特用林按树龄划分,幼龄林4.94万亩,占各龄组的59.7%,其中侧柏林4.85万亩,占幼龄林的98.3%,是幼龄林中的大头。刺槐林573亩,占幼龄林的1.2%0中龄林2.04万亩,占各龄组的24.7%。其中刺槐林1.99万亩,占中龄林的97.6%.赤松、栋类、杨树及其他林320亩,占中龄林的2.4%。成熟林1.29万亩,占各龄组的15.6%。其中刺槐林1.287万亩,占成熟林的99.8%,是成熟林大宗。泡桐林31亩,占成熟林的0.2%06处林场共有活立木总蓄积11.08万立方米,其中林木蓄积10.36万立方米,占93.5%。疏林、散生木及四旁树木蓄积0.72万立方米,占6.5%。林木蓄积按林种划分,用材林2.47万立方米,占23.8%。防护林7.72万立方米,占74.8%。但在提供商品木材上又受到防护林种的制约。特用林0.17万立方米,占1.6%。林木蓄积按优势树种划分,刺槐6.41万立方米,占61.9%。侧柏3.72万立方米,占35.9%。其他树种蓄积占2.2%。林木蓄积按龄组划分,幼龄林3.88万立方米,占36.6%;中龄林4.2万立方米,占41%;成熟林2.34万立方米,占22.6%。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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