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封山育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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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34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封山育林
分类号: S755
页数: 2
页码: 1046-1047
摘要: 《枣庄市志》中对封山育林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林业 封山育林

内容

枣庄地区封山育林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山区广大群众以山为家,以栽树植果为业,逐步形成了店子、阴平等地的大枣资源,棠阴、渴口等地的石榴资源,辛召等地的柿子、板栗资源,以及其他山林植被资源。广大农户各自管护自有的小片山林,并联护联防。至今在山亭区徐庄林场胡芦套林区长山寨山顶上,仍然保存着一尊立于1864年(清同治三年)的石碑,碑文日:“自此以后,公议封固此山。一不许牛羊践踏,二不损坏一草半木,如若不遵,公议重罚,演戏三本,重修庙宇,无论亲疏,不看情面,决不宽恕。”薛城区夏庄乡千山头山前,有一座西公山,建国后山坡遍植葡萄,也叫葡萄山。、山上也有一尊清朝树立的护林碑,60年代后期被毁。
  建国初期,全市境内山区丘岭绝大部分是一片童山。水土流失严重。为制止盗伐滥伐林木,滕县人民政府号召山区群众烧煤,划出部分荒山进行封护,杜绝牲畜入内,同时适当划出部分牧场牧道,解决林牧矛盾。全县1953年封山面积达到3.5万亩。1953年秋,峄县林业以乡为单位,建立了封山护林委员会,组织各村划清边界,实行联护联防。经过一个冬春的努力,林场及其周围村庄的山林全部封了起来。翌年夏秋,大片荒山草木丛生,水土保持明显奏效。到1955年,仅峄县境内的封山育林面积即达35万余亩,占全市荒山面积的70%以上。
  1958年的“大跃进”使全市50年代前期、中期所取得的封山育林成果受到了严重破坏。60年代初期,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给封山育林带来了更大困难。1962年3月9日枣庄市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封山育林布告,12月7日又发布了保护林木资源,发展林业生产的布告,规定“严格禁止毁林开荒和陡坡(25度以上)开荒;严格禁止滥放牲畜,损坏树木、草原。放牧牲畜必须在指定的牧场牧道内进行,没有牧场的地方,要实行牵牧或圈养,并注意爱护林木”。许多社队实行了有计划地封山育林养草,定期开放山林,组织群众修枝、打柴、割草,采集林副产品,使封山育林由破坏转向了新的恢复发展时期。到1964年,凡是山区、林区、果品集中产区和植树造林任务大的平原地区,以及主要交通沿线的生产队,都建立健全了林业专业队,坚持常年封山护林、整地、抚育林木。在此期间,滕县山区半山区社队,也广泛开展了封山护林活动。全市48.5万亩山岭封了40万亩,野生树大量增生,山坡植被状况显著改善,水土保持能力明显提高,是建国后封山育林的兴盛时期。1966年夏,野生树总株数已达773万株,其中酸枣602.3万株,占77.9%,相当于新增有林地面积5万余亩。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业专业队逐步解体,封山护林受到影响,山林秩序棍W[乱砍滥伐、扒山皮、开山荒情况严重。50年代以来封护起来的山坡植被资源遭到了空前浩劫。仅1971年至1975年的5年间,全市乱牧就毁坏幼林5000多亩、100多万株,毁林开荒6000多亩。
  1976年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但封山育林事业中的问题积重难返,乱砍滥伐、破坏山坡植被的现象仍有发生,不仅集体所有制的山林植被资源遭到破坏,大面积的国有山林植被资源也深受其害。1976至1979年4年间,徐庄林场因乱砍滥牧共毁树木100多万株,6处国营林场共毁210万株,被生产队侵占林地1480亩。有4个林场因乱牧牛羊毁林1.77万亩,毁坏幼树178万株。
  十年动乱及至70年代末破坏了封山育林,殃及整个林业建设,给山区水土资源带来了巨大遗患。1984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391.4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57.3%。其中强度、极强度和剧烈侵蚀面积110万亩,占总面积的16.1%,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8.1%,全部分布在山丘区域内。全市每年的土壤流失总量达674.6万吨,平均侵蚀深1.12毫米,其中强度、极强度和剧烈侵蚀流失土壤319.3万吨,占土壤流失总量的47.3%,平均侵蚀深为3.27毫米。土壤流失每年损失的氮、磷、钾肥料相当于3.2万吨合成氨,是全市当年年产合成馁能力的三分之一。全市周村、岩马、石嘴子、户主四座大中型水库,年均淤积泥沙93万立方米,相当于每年报废1座小型水库。
  自1980年起,全市农村普遍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批林业专业队员下山承包了土地,林业生产责任制没有跟上,乱牧毁林的情.况又一度严重发生,仅1980年下半年,国营龙门观林场被放牧毁掉侧柏幼树40多万株,市和各区县人民政府相继下达通知或发布护林布告,1981年冬又相继开展了“林业三定”工作,全市山林秩序趋于好转。
  198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户包为主的荒山开发性承包,发展林业“两户一体”1.67万个,承包山滩面积87万亩,占当年林业用地面积的80%以上。山林承包后,由承包户自主经营、自己管护山林植被资源。有些乡镇或村,加强了组织领导或协调指导工作,经营搞得好,使山林植被资源的管理与利用,获得了较好的效果。市中区周村乡大部荒山草木丛生,每亩野生树达100株以上,全乡1.46万亩荒山从根本上控制了水土流失,也有的乡镇或村,放松领导,承包户对山林实行掠夺式经营,只图产出,不搞投入,山林植被资源每况愈下,破坏了生态平衡,自然环境出现了新的恶化。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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