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畜牧业产量与产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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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28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畜牧业产量与产值
分类号: F307.3
页数: 4
页码: 1009-1012
摘要: 建国以前,枣庄地区畜禽及其产品以牛、猪、羊、鸡和牛皮、羊皮、羊毛、猪肠衣为多,其次为鸭、鹅、禽蛋和猪毛、猪鬃,奶类极少。建国以后,随着畜牧事业的发展,畜禽及其产品产量逐步增加。
关键词: 畜牧业产量 畜牧业产值

内容

一、畜牧业产量
  建国以前,枣庄地区畜禽及其产品以牛、猪、羊、鸡和牛皮、羊皮、羊毛、猪肠衣为多,其次为鸭、鹅、禽蛋和猪毛、猪鬃,奶类极少。建国以后,随着畜牧事业的发展,畜禽及其产品产量逐步增加。
  肉1934年,共收购外销活牛9500头,其中滕县8000头,峄县1500头。生猪63000头,其中滕县60000头,峄县3000头。羊40000只,鸡100000只,鸭50000只。当时外销的肉类产量611.5万斤,其中牛肉161.5万斤,猪肉378万斤,羊肉52万斤,鸡肉10万斤,鸭肉10万斤。在肉类产量中,滕县568万斤,峄县为43.5万斤。1941年,仅收购外销活牛1836头,比1934年下降81%;外销生猪11340头,比1934年下降82%;菜羊18288只,比1934年下降54.3%;鸡94000只,比1934年下降6%;鸭1560只,比1934年下降97%。肉类总产269.488万斤(包括当地宰杀数),比1934年下降56%。在肉类总产量中,牛肉149.1万斤,猪肉86.93万斤,羊肉23.77万斤,鸡肉94万斤,鸭肉3120斤。
  1949年肉类产量为163万斤,全市人均占有1.2斤。由于政府制定了禁宰耕牛政策,在肉类总产中,牛肉减少,猪、羊、禽肉增加。1952年后,畜牧业有了进一步发展,肉类产量逐年增加,当年肉类总产量为602万斤,人均占有肉类4.1市斤。1965年,肉类产量达到了1096万斤,人均占有5.65市斤。
  到1980年,肉类总产达到7285万斤,人均占有27.5斤,比1965年增长5.6倍。在肉类总产中,牛肉66万斤,猪肉6301万斤,羊肉918万斤。1985年肉类产量达到了12630万斤,人均占有44.8斤。在肉类总产中,牛肉115万斤,猪肉11646万斤,羊肉869万斤。
  蛋蛋类产量1935年以前较高,在山东省各地市中占第四位左右。1934年,蛋类产量为6840万枚,折661.67万斤,其中鸡蛋53.00万枚,(按每12枚一斤)折441.67万斤,鸭蛋1540万枚,(按每7枚一斤)折220万斤。在总产量中,滕县产量为6000万枚,折589.3万斤;峄县产量为840万枚,折72.3万斤。在蛋类总产量中,商品率占50%01936年以后,蛋类产量逐年下降。到1942年,蛋类(主要是鸡蛋)产量下降到432.75万枚,折36.06万斤。其中滕县产量为134.4万枚,折11.2万斤;峄县产量为298.35万枚,折24.86万斤。
  建国以后,家禽业有了恢复和发展。
  1949年蛋类产量796.22万斤。1952年,蛋类产量918.6万斤,比1949年增长62.4%,人均占有蛋类5.08斤。1952年至1962年10年间,蛋类产量下降到399.3万斤,人均占有2.20斤。1973年蛋类产量729万斤,比1962年增长83%,人均占有蛋类2.8斤。
  1978年,随着畜牧业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家禽饲养业有了较快发展,禽蛋产量迅速增加,1982年产量2319.2万斤,人均占有8.5斤,比1979年增长2.2倍。在蛋类产量中,鸡蛋1884.7万斤,鸭蛋248.76万斤,鹅蛋185.71万斤。1983年为枣庄市历史上养鸡发展较快的一年。禽蛋产量为3030万斤,人均占有11斤。1985年达到9139万斤,人均占有32.4斤。
  奶枣庄市饲养乳用家畜历史较早。
  1929年,峄县城内和台儿庄镇就开始饲养奶山羊。从30年代开始饲养奶牛,但数量很少。1942年,滕、峰两县奶类产量为12.47万斤。
  建国以后的50年代,农业发展的重点放到抓粮食上,奶业生产以保种为主。60年代,奶山羊在峰城和台儿庄镇周围共存养1000余只,奶牛30头,全年产奶量达45万斤。到1976年全市年产奶345万斤,其中存养奶山羊6000只,年产鲜奶270万斤,存养奶牛300头(泌乳牛150头),年产奶75万斤。到1980年,全市年产奶达到4000万斤,人均占有15.1斤。到1985年,全市鲜奶产量有所下降,产量为1708万斤,人均占有7.2斤。
  皮建国以前,畜皮以牛、羊皮为多,其次为猪皮。1934年多为生牛皮,滕、峰两县产量为141.67万斤,折35417张(每40斤折一张),羊皮产量为10000张。1941年,牛皮产量下降至2118张,比1934年减少33299张,下降94%;羊皮产量为6222张,比1934年减少3778张,下降37.8%。滕县1943年生产猪皮3万张。
  建国以后,皮革工业发展,以猪皮、羊皮为多,其次为牛皮,多为国营、集体收购加工,制造成品出售,少部分外销原皮。1950年收购牛皮77张,1957年生产收购牛皮1.9万张。以后由于严格控制宰杀耕牛,牛皮产量逐年下降,到1978年仅生产收购牛皮5245张。山羊板皮从1950年开始收购,以后逐年增长,1978年共生产收购30万张,同年滕县的山羊板皮居全国县级生产收购量的第一位。到1982年,全市生产收购为72万张。
  枣庄市的山羊板皮主要销往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绵羊皮也是从1950年开始统计收购,当年全市收购417张,到1971年,生产收购达到8.3万张,主要内销,也有少量出口。
  猾子皮从1952年开始收购,到1978年生产收购23.69万张,1985年生产收购达到30万张,主要销往西欧和苏联。猪皮从1953年开始统计收购,当年收购192张,1965年生产收购8100张,1978年生产收购8.76万张,1985年达到20余万张,主要用于本市皮革工业,少数供应出口。貂皮生产收购始于1972年,滕县引进种貂100只,当年生产收购貂皮104张,尔后又陆续引进种貂2000只,该县到1982年发展到2508只。从1979年全市普遍饲养,到1985年全市生产收购貂皮9000张。
  毛建国以前,全市毛类产量以绵羊毛为多,其次为山羊毛。羊毛产量为22.5万斤,其中滕县为21万斤,峄县为1.5万斤。
  1941年,毛类产量为26.9万斤,其中绵羊毛21.53万斤,山羊毛1.9万斤,猪毛3.48万斤。
  建国以后,随着畜牧业的发展,毛的种类和产量不断增加。毛类以绵羊毛、兔毛为最多,猪毛、山羊毛、羽毛次之。绵羊毛自1950年开始生产统计收购,当年生产收购8.58万斤,以后逐年增加,1956年产量达到18万斤。随着绵羊数量的发展和品种改良,产量增加,质量提高。到1968年改良绵羊占全市存养量的60%以上,绵羊毛产量达到56万斤,1978年达到75.41万斤,到1985年,绵羊毛产量为97.44万斤,主要销于本市,少量出口。
  兔毛。1958年开始引进长毛兔饲养,当年收购兔毛72斤。1968年产量达到2.07万斤。1982年全市生产收购14万斤。1985年,全市兔毛产量为35.6万斤。主要出口销往意大利、西德、日本等国家。
  羽毛。俗称鹅、鸭毛。枣庄市从1958年开始收购利用,当年收购量为82斤。1972年以后有较大发展。到1985年收购利用量达到9.6万斤。鸡毛从1958年开始收购利用。1981年收购量达到5.66万斤。
  蜂蜜建国前虽有个别单窝饲养,但蜂蜜以自食为主,很少参与商品生产。从70年代开始发展蜂群。市中区渴口乡的凤凰岭村农民李文才,在山东省种蜂试验场技术员宋涛的指导下,在全市第一个实行了群养放蜂,生产商品蜂蜜。到1985年,全市蜂蜜产量达到31.87万斤。
  二、畜牧业产值
  建国以前,畜牧业产值的计算,没有统一标准,只是根据当时市场的平均价格推算。
  据《中国经济年鉴》1932年度对全国所有牲畜及产品价值的计算标准,滕、峰两县1934年畜牧业产品产值为136.18万元,其中滕县为119.9万元,峄县为16.28万元。
  建国以后,根据1980年国家统一制定的不变价格计算,全市各个历史时期的畜牧业产值为:1949年产值为92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7.76%。1952年产值为1509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7.7%,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8.5%。1957年产值为1683万元,平均每年递增2.2%,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9.79%01962年产值为2738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0.2%,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5.64%。1965年产值为3532万元,平均每年递增8.9%,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4.3%。1970年产值为4856万元,平均每年递增6.6%,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3.65%。1975年产值为5582万元,平均每年递增2.8%,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3.22%。1980年产值为9730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1.8%,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6.55%。1985年产值达到23606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9.4%,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20%。
  枣庄市1980年至1985年部分畜产品产量统计表
  枣庄市历年畜牧业产值及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统计表
  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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