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麻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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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26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麻类
分类号: S563
页数: 1
页码: 982-982
摘要: 《枣庄市志》中对经济作物麻类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经济作物 麻类

内容

本市麻类种植历史悠久,明万历《滕县志》中就有种植“简”“麻”的记载。民国时期,当地有“好地不种麻”的习惯,多在低洼薄地里种植,次为地力较差的丘陵地区,平原好地种植极少。50年代,滕县曾一度选用平原好地种麻。到70年代,主要分布于峰城区古邵、坊上乡,台儿庄区彭楼、9庄、马兰乡,滕县岗头、级索、西岗、大坞等乡镇。其他地区很少。
  建国前后,麻类种植面积较小,自1941年至1972年种植面积都在1至4万亩之间。从1973年开始,种植面积逐年剧增,至1980年的八年间,平均每年种植6万亩,占经济作物面积的17%。最多的1977年面积达8.04万亩。自1981年开始,种植面积逐年剧减,至1984年麻类面积仅有7000亩。麻类的产量历来不高,亩产一般在50至150斤之间,最高的1982年平均亩产为279斤。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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