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棉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26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棉花
分类号: S562
页数: 1
页码: 981-981
摘要: 《枣庄市志》中对经济作物棉花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经济作物 棉花

内容

分布棉花种植历史悠久,清代滕、峄县都有种植,主要分布于山区。建国前后,棉花主要分布于山亭区西集、山亭、徐庄,滕县党山、龙阳、柴胡店,薛城区周营、南常,市中区齐村,峰城区棠阴等山区乡镇,次为平原地区,低洼地区极少。到80年代初期,棉花主要分布于滕县西岗、张汪、级索、岗头、鲍沟、官桥、姜屯,峰城区古邵、棠阴、甘沟、坊上、吴林、左庄,台儿庄区涧头、薛庄、泥沟、兰城、彭楼、侯孟,薛城区金河、周营、邹坞、陶官等乡镇。多属中等地力平原地区和沿湖沿运低洼地区,其次为上等地力的平原地区,半山区、纯山区种植极少。
  面积、产量1932年至1933年棉花种植面积仅有1万亩。自1949年至1981年常年种植面积6万亩,占经济作物面积的19%。最少的1979年面积只有0.91万亩。
  一般亩产皮棉30至40斤,最低的1963年亩产只有8斤。1982年至1985年,棉花种植面积都在20万亩以上,亩产皮棉100斤以上。种植最多的1984年为48.4万亩,亩产皮棉121斤。
  高产典型:1984年峰城区阴平镇二里沟村种春棉1亩,亩产皮棉319斤,为全市小面积单产最高纪录。同年,峰城区曹庄村种植夏棉1亩,亩产皮棉208.8斤。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