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民公社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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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23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人民公社化
分类号: F325
页数: 2
页码: 967-968
摘要: 《枣庄市志》中对枣庄市人民公社化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人民公社化 生产组织

内容

1958年8月25日,滕县成立了城关区“五星,,人民公社,共有7996户,35204人,63120亩土地,全社组成13个营,39个连。峄县于同年9月1日成立了郭里集区“红旗”人民公社。不久其他各人民公社相继成批宣告成立,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全市实现了人民公社化。1959年春季,进行了大规模的整社工作。开始纠正“五风”,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了调整。1961年至1962年,实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管理体制。1962年,全市有85处人民公社,3049个生产大队。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计划管理比例失调,浮夸风、平调风极为严重。1958年到1961年仅滕县各种平调折款达6700万元。劳动管理推行“四化,’(组织军事化、劳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学习革命化)。1962年“六十条”下达后,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牲畜、农具、劳力、土地固定到生产队)。1970年,全市推行大寨记工法,生产瞎指挥,劳动大呼隆,分配平均主义,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实行政社分设、建立乡政府的通知。1984年全市将85处人民公社,2993个生产大队改为85处乡镇,3655个行政村。至此人民公社解体。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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