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互助合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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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23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互助合作
分类号: F301.1
页数: 2
页码: 966-967
摘要: 《枣庄市志》中对枣庄市互助合作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互助合作 农业生产

内容

变工互助早在1944年,山亭区、滕县和市中区部分乡镇,就开始组织变工组或变工队。山亭区徐庄乡大花山头村宋文林组,1944年由8户农民40人组成,采用工顶工的方法,1947年解散。1948年又重新组织起来,到1952年发展到12户,75人,土地134亩。1946年6月,滕县一区组织148个变工组,参加人数达1200余人。1949年,各县组织变工互助组4525个,参加人数24225人。峄县棠阴区白庙村共80户农民,就有79户参加了变工组,占总户数的98.75%。1950年,全市有互助组2561个,14794户,占总农业户数的5%左右。滕县二区坡里乡南台村王化成互助组,出席,1950年山东省劳模大会。1952年滕县互助组发展到9048个,参加农户7208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39%0峄县发展到7495个,39805户,占全县总农户的28%。1953年到1954年,有60%以上的农户先后参加了互助组。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枣庄市于1952年开始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滕县二区(羊庄区)坡里乡南台村王化成互助组于1952年12月成立了全市第一个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有21户,108人参加,经营土地300亩,共137股(每股按常年产量400斤计算)。1953年滕县又试办了初级社2处。同年2月1日,峄县在大辛庄乡大辛庄村建立了当时峄县第一个初级社,共28户,128人,土地505亩。到1954年,滕县共有初级社142处,2060户农民参加,经营耕地31272亩。峄县有初级社70处,1034户农民参加。1955年5月份,各县抽调数百名干部,赴各区协助区委进行整社工作。经过整社,峄县有初级社530处,滕县有初级社670处,参加农户共14359户,66821人,耕地146088亩。1955年年末,滕县共有初级社1855处,参加农户共48084户;峄县共有初级社1100处,参加农户70000余户。至此,全市已有50%以上的个体经营的小农经济转变为集体经营的合作经济,生产关系发生了重大变革。
  初级社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初级社的土地、农具、耕畜等生产资料归私有,入股分红。初按“土五劳五”分配,后按“土四劳六”、“土三劳七”分配。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峄县在1956年1月试办郭里集区大辛庄、马兰屯区抗埠、底阁区甘露寺3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大辛庄社有800户参加,抗埠和甘露寺社各有900户农民参加。2月底,峄县又在城关区崔庄等地建立了35处高级社,每社户数100-350户。3月,峄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14处,参加农民26434户,占总农户的27.3%。同年春季,滕县高级社也由1955年的58处发展到248处,入高级社农户占总户数的33%。到1956年底滕县高级社猛增到1215个,入社农户193949户,占总户数的86%.峄县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已达总农户的91%。至此连同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在内,全市已有95%以上的农户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基本上完成了对农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规模,经过1957年的初步调整,每社50户以下的占总社数的23%;51至100户的占35%;101至300户的占33%;301至500户的占6%;501至800户的占3%;801至1000户的占0.4%;1000户以上的占0.2%。
  高级社取消地股分红,全部按劳分配。实行“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一奖(超产奖励)”生产制。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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