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函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22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函件
分类号: F61
页数: 1
页码: 939-939
摘要: 《枣庄市志》中对枣庄市邮政函件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函件 邮政业务

内容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德国人在台儿庄设“客邮”代办所,开始收寄平信。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镇江总局指令台儿庄“大清”邮局办理平信、印刷品、包裹等收寄业务,并对国际印刷品的资费作了明确规定。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枣庄地区办理函件业务的有台儿庄、滕县2处“大清”邮局和峄县邮寄代办所。至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除台儿庄、滕县“大清”邮局外,另有峄县、枣庄、临城、齐村、古邵、周家营、沙沟、曹庄、马兰屯、界河、甘露沟、红瓦屋屯等12处邮寄代办所出售邮票,收寄平信。
  随着邮政事业的发展,各种函件业务逐年增办。1914年,枣庄局开办保险信函业务,同年开办平信快递业务。1932年,枣庄、滕县、临城、峄县、台儿庄邮局同时增办挂号函件业务。中华邮政时期的函件种类已较为齐全,计有平信、快信、国际信函、挂号(单双挂号)、明信片、印刷品、新闻纸(分一、二、三类)、盲人读物、商务传单,小包也作为信函寄递。
  1933年,枣庄地区开办了汽车邮路,加快了函件的传递速度,促进了函件业务的增长。抗战前夕,有的局收寄函件已近万件。
  1944年4月,枣庄局月出口函件55264件,滕县局月出口函件27378件,临城局月出口函件19090件,台儿庄局月出口函件9442件,峄县局月出口函件6978件。
  枣庄地区解放初期,各局的函件业务中军邮函件较多,多为免费信件。商民信函较少,各局每天仅收二三十件。1949年信函业务量增加,枣庄、临城、峄县、兰陵局每天收寄信函200多件,滕县局高达500多件,全市年出口函件490298件。
  1950年2月1日,各邮局执行全国统一的邮政资费。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邮政业务进行了调整,新闻纸、商务传单、贸易契、平信快递业务先后停办。在这期间,增设局所,开办邮路,城乡投递开始使用自行车,方便了人民群众用邮,函件交换量及收入逐年上升。1957年,滕县局出口函件1115570件,峄县局出口函件达150万件。
  1960年10月,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大宗挂号和印刷品开始实行邮资总付制度,登记清单,,次性结算。1961年停办保价信。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局于1966年9月1日起,对毛泽东选集一律加盖“毛主席著作”戳记,作免费挂号印刷品办理。1969年5月1日此项规定废止。
  从1958年至1968年,枣庄市局年出口函件保持在150万件以上,滕县局年出口函件则在10万件左右。1979年函件业务量上升较快,全市年出口函件达480多万件。
  1980年,扩大了函件业务,恢复存局候领、代收货价、代发广告业务。1985年,枣庄市局函件交换量为2068万件,其中出口函件395万件,进口函件936万件,转口函件737万件;滕县局函件交换量为727万件,其中出口函件212万件,进口函件241万件,转口函件274万件。1985年全市出口函件达607.3903万件。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阅读

相关机构

枣庄市局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