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定额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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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219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定额管理
分类号: F406.1
页数: 1
页码: 868-868
摘要: 枣庄建筑业实行定额管理始于1955年。建国前,枣庄地区没有专业施工队伍,一些私人营造业的安全管理均由承包工程的工头负责,领工师傅领人干活,也兼管安全。
关键词: 定额管理 工业企业管理

内容

枣庄建筑业实行定额管理始于1955年。
  1985年全市施工队伍总人数达45000人。
  当时,未设定额管理机构,只在各建设、施工单位设有兼职人员,负责贯彻国家建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计算规则》和山东省政府颁发的《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其它取费规定。1958年枣庄矿区建设银行编制了《枣陶矿区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统一了枣庄地区的工程造价计算标准。1961年开始,全市的建筑工程定额管理工作由建设银行代理。1973年根据山东省定额和枣庄市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枣庄市建筑安装单位工程估价表》。1975年10月,成立枣庄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建委施工科内设专职定额管理干部,负责检查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定额及取费标准情况,并对执行中发生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1980年,编制了《枣庄市抗震加固工程定额》。1984年成立了枣庄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配备了3名专职干部,各区、县建委及各有关建设、施工单位也都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定额管理人员。至1985年,全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均纳入标准定额的管理轨道。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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