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民收入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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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88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国民收入额
分类号: F014.41
页数: 2
页码: 580-581
摘要: 1949年,全市国民收入,按当年现行价格计算(折新人民币)人均不足30元。经过31年的艰苦创业,到1980年增加到人均300多元。
关键词: 国民收入 国民收入额

内容

1949年,全市国民收入,按当年现行价格计算(折新人民币)人均不足30元。经过31年的艰苦创业,到1980年增加到人均300多元。1985年,全市人均国民收入达到700多元,本地区的经济面貌大有改观,并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为彻底改变经济落后面貌,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1949年,按当年现行价格计算的国民收入,即社会净产值,折合新人民币4151万元,其中:农业净产值3633万元,占87.52%;工业净产值320万元,占7.71%;建筑业和运输邮电业净产值72万元,占1.73%;商业饮食业净产值126万元,占3.04%。人均国民收入29.75元。
  1980年,按当年现行价格计算的国民收入为94071万元,其中:农业净产值32541万元,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下降到34.59%;工业净产值52607万元,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上升到55.92%;建筑业净产值3642万元,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上升到3.87%;运输邮电业净产值1659万元,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上升到1.76%;商业饮食业净产值3622万元,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上升到3.86%;年人均国民收入增加到356.83元。
  1985年,按当年现行价格新口径计算的国民收入达到212515万元,其中:农业净产值86365万元,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回升到40.64%;工业净产值101512万元,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回降到47.77%;建筑业净产值10443万元,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上升到4.91%;运输邮电业净产值3950万元,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上升到1.86%;商业饮食业净产值10245万元,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上升到4.82%;年人均国民收入达到758.44元。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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