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事故、读职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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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78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事故、读职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476-476
摘要: 1954年,峄县检察院从工矿事故入手,开始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伤亡事故进行了检察。
关键词: 检察制度 读职检察

内容

1954年,峄县检察院从工矿事故入手,开始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伤亡事故进行了检察。
  1982年,全市受理玩忽职守案4起7人,立案2起3人;受理重大责任事故案60起79人,立案5起6人。逮捕2人,法院作有罪判决7人。南石化工厂厂长杜xx,不严格执行出售爆炸物品的规定,无证卖给王xx炸药9公斤,雷管10发,导火索15米,致使王将马xx炸死。杜xx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逮捕起诉法院后被判刑6个月,缓刑1年。1983年,受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54起59人,其中煤矿事故49起,死亡57人。
  立案5起6人。起诉2起2人,均作了有罪判决。免诉3起3人。受理玩忽职守案2起3人,立案1起2人,起诉后作了有罪判决。
  1984年,受理煤矿64起55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案,立案7起8人。免诉3起3人,起诉法院4起4人均作了有罪判决。立案玩忽职守1起1人,市中区络塔埠工商管理所所长于xx,为迎接市卫生检查,于在9月24日召开管辖区饮食个体户会议,宣读了卫生检查标准后说:“不符合卫生检查标准的,明天一律关门停业,上级如因我们卫生不合格罚工商所的款,我就罚你们个体户的款,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次日市卫生检查团因饮食个体户全部关门停业未能检查,按照规定该所被罚款550元,所长被罚55元。于极为恼火,于27日在全所会议上提出:“我们受罚也要罚个体户,不能便宜了他们。你们到饮食个体户那里每户收罚款50元,有钱收钱,没钱就拿东西,不能让他们营业。”会后,按于的安排对10个饮食个体户逐户罚款。当罚到个体户张玉红烧饼铺时,因张不在,帮忙的人交不出罚款,市管人员一即将张的60斤小麦、方桌、圆桌、2只水桶、面盆和烧饼铲子拿走。为此,张服敌敌畏自杀身亡。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于10月16日立案价查,10月17日将于依法逮捕,起诉法院后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1985年,全市受理玩忽职守案6起,立案3起7人。起诉3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受理重大责任事故案71起,其中煤矿事故67起,死亡124人。立案4起9人,逮捕5人,起诉7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免诉1起2人。1985年4月7日16时50分,薛城区兴仁煤矿西翼工区1712平巷发生煤尘爆炸特大事故,并波及西岭南常煤矿,造成两矿63人死亡(兴仁矿51人,南常矿12人),直接经济损失13万余元。4月18日立案侦查,5月30日将兴仁煤矿西翼工区主管区长、兴仁煤矿安全矿长、南常煤矿安全矿长依法逮捕。10月17日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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