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徒培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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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69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学徒培训
分类号: C975
页数: 1
页码: 399-399
摘要: 厂部上理论课。学徒期满经考核转正定级。
关键词: 职业培训 学徒培训

内容

厂部上理论课。学徒期满经考核转正定级。
  1966年至1976年,学徒培训工作遭到破坏。企业只管招收使用新工人,不管培训,这一时期入厂工人文化技术水平都比较低。
  1978年后,全市学徒培训工作逐步恢复,各项学徒培训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起来。
  1979年后,全市学徒培训工作,逐步实行了考试招收、签订培训合同和师徒合同,按应知应会要求进行培训、考核转正、考核定级的制度。实行了对考核不合格的徒工延长学习期限,对少数考试成绩优异的徒工提前转正,对极少数优秀学徒及某些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差的特殊工种工资高定一级的政策。全市各企业学徒工培训质量普遍提高。1979年至1985年,全市培训徒工共计44822人。
  学徒培训一直是本市培养训练新技术工人的一种重要方式。学徒培训有本企业的师带徒、委托外地企业代培、为外地企业承担培训等形式。1958年,峄县招收的学徒工中,本地企业培训的为5830人,外地培训的为1418人,为外地代培8人。
  1959年,本市徒工培训转入正规化,普遍实行了两个合同制度,即企业和徒工签订培训合同,师傅和徒弟签订师徒合同。徒工进厂后,首先进行7至15天的综合性入厂教育,即厂史、厂情、厂规、厂纪、安全知识、政治思想等方面的教育。此后,徒工被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由指定老师傅带徒,师傅从本工种操作技术上培训徒弟,班、组、车间或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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