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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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56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虫灾
分类号: X43
页数: 2
页码: 227-228
摘要: 1538年(明嘉靖十七年),滕县飞蝗蔽天,害稼。翌年,蝗虫害稼尤甚,室庐床榻皆满。
关键词: 自然灾害 虫灾

内容

1538年(明嘉靖十七年),滕县飞蝗蔽天,害稼。翌年,蝗虫害稼尤甚,室庐床榻皆满。
  1640年(明崇祯十三年),峄县大饥,前此旱、蝗频年,民掘草根剥木皮,皆尽。父子相食,白骨纵横。
  1664年(清康熙三年))6月,夜,滕县忽闻空中流水声,飞虫蔽天而至。
  1671年(清康熙十年)秋,滕县土蚕伤禾稼。
  1691年(清康熙三十年),滕县蝗灾。
  1711年(清康熙五十年)秋,滕县飞蝗蔽天。
  1716年(清康熙五十五年),峄县蝗灾。
  1744年(清乾隆九年),滕县蝗虫蔽天。
  1748年(清乾隆十三年),滕县麦被虫害。
  1784年(清乾隆四十九年),峄县早,有蝗。翌年5月,虫害稼,虫生食禾苗殆尽。
  1802年(清嘉庆七年)夏,峄县大旱,飞蝗蔽天,食禾豆几尽,邑大饥。翌年夏,弥月不雨,蝗败稼。
  1805年(清嘉庆十年)夏,滕县飞蝗蔽天,食生草皆尽。7月,峄县蝗。
  1812年(清嘉庆十七年)夏,峄县蝗,是岁麦苗尽枯,蝗自西南来,平地深半尺,所过谷菜皆空,人多流亡。
  1821年(清道光元年))9月,峄县缕蛔生食麦。
  1825年(清道光五年),滕县虫五色,食禾穗殆尽。
  1834年(清道光十四年)夏,滕县蝗。7月大水,有蝗。翌年6月,峄县蝗。
  1837年(清道光十七年)秋,峄县蝗。翌年夏,大旱,蝗。
  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峄县虫害稼。
  卷四自然环境志167虫青色,食谷几尽。
  1843年(清道光二十五年)夏,滕县谷将实,虫自叶生,食叶俱尽,穗搞不实。
  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6月13日,滕县飞蝗过西南境,害禾。峄县有蝗,蝗多颇伤禾稼。
  1856年(清咸丰六年)春,峄县大旱,蝗败稼。秋早,虫害稼,食豆苗几尽。
  1857年(清咸丰七年)夏,峄县早,蝗蜿生,败禾稼。
  1875年(清光绪元年)秋,峄县虫败稼。
  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秋,峄县虫伤稼。
  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7月,峄县虫败稼。
  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夏,峄县蝗败稼。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6月,峄县蝗伤稼,7月蝗子复生,遍野黄豆角内生虫,减收。
  1920年,滕县飞蝗过境,所袭之地作物被吃光,有百姓靠食野菜树皮活命。
  1921年,滕县蝗灾。
  1923年,滕县高粱生蚜虫,林叶殆尽,后又生花盖虫,减产一半。
  1928年,峄县受蝗虫灾害。
  1938年,滕县蝗灾,失收。
  1939年,滕县受地下虫害,高粱受灾20万亩。
  1941年,滕县春早,蝗灾。人食树皮,草根殆尽。
  1942年7月,滕县蝗虫遍野,谷禾、芦苇几被吃光。大饥,米昂贵,集市抢粮,饿9载道。
  1943年,峄县、滕县受蝗虫灾害,峄县农作物被啃食殆尽。
  1944年,峄县蝗虫灾害。
  1949年夏,滕县谷子生虫灾。
  1950年夏,滕县、峄县发现蚜虫,花生、高粱、豆子等作物减产。
  1951年7月,滕县发现蚜虫,棉、烟、麻、花生受害。薛城区出现地下w虫,麦苗受害面积99万亩。
  1952年7月,滕县蚜虫、五色虫相继出现,蔓延甚广,高粱、花生、棉、烟等受害甚重。
  1953年春,滕县先后出现金针虫、土蚕、蟒蟾、蚜虫、高粱白蝎虫等。
  1954年春,滕县出现红蜘蛛、地下虫。
  1955年春夏,滕县发生臭蝙虫、高粱五色虫、玉米钻心虫等虫害。
  1959年,枣庄市大面积虫灾,达46.6万亩。滕县有9个乡、镇受灾。国家派飞机前来灭蝗。
  1963年,枣庄市发生缕姑虫害,面积达80万亩。
  枣庄市近百年来发现的蝗虫种类有:东亚飞蝗、尖翅蝗、花尖翅蝗、小车蝗、短星翅蝗、黑背蝗、笨蝗、稻蝗、负蝗、棉蝗、沙拉子蝗等,计11种。自1959年发生一次较严重的虫灾之后,经过群防群治,蝗虫灾害逐年减少。其他比较严重的虫害有:地下害虫蟠姑、蟒赠、金针虫等,其中以蟒蜡危害最大。小麦红蜘蛛是一种常发性虫害,自建国以来,每年都有不同程度地发生,一般年份受害面积在30至40万亩。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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