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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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55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水灾
分类号: X43
页数: 3
页码: 222-224
摘要: 1332年(元至顺三年))6月,滕县大水害稼,大饥。
关键词: 自然灾害 水灾

内容

1332年(元至顺三年))6月,滕县大水害稼,大饥。
  1552年(明嘉靖三十一年),峄县自春正月不雨,至夏4月始雨,复大水害稼,岁大饥。
  境内民取草根树皮充饥,无赖剥9肉为食,至162枣庄市志有尚呻吟者遵为人所剥,有司莫能禁。枕藉于沟壑者无算。
  1567年(明隆庆元年),滕县大水坏庐舍。
  1578年(明万历六年),滕县冬大雨雪,树木冻死。次年,峄县大水,平地一望巨浸,居民田庐荡然无存。询之故老,亦谓百年所无也。
  1630年(明崇祯三年)春、夏,滕县大水。
  翌年夏大水,河决荆隆口,漂没万家。
  1632年(明崇祯五年)秋,峄县大水。
  1634年(明崇祯七年)秋,滕县大水,平地丈余,漂没庐舍。
  1730年(清雍正八年),峄、滕大水,米价如珠,藻满市。
  1756年(清乾隆二十一年),黄河决,峄、滕大水。
  1780年(清乾隆四十五年),峄、滕大水。
  1781年(清乾隆四十六年),黄河决,水由湖入枷,濒湖田庐漂没。
  1788年(清乾隆五十三年)夏,峄县大雷雨,西北庄田庐淹没尤多,人畜亦有死者。
  1796年(清嘉庆元年),峄县自4月至7月雨、黄河水由微湖浸入运河八闸。6月,滕县雨如注7昼夜。
  1797(清嘉庆二年),黄河水复至峄县,微湖溢。嘉庆四年,水退,4年无禾。
  1822(清道光二年)夏、秋,峄县霖雨百日。
  1823年(清道光三年))7月,滕县大水,漂没田庐。
  1826年(清道光六年))7月,峄县大水,濒河居民受灾。
  1831年(清道光十一年))2月,峄县大水,平地溢泉,冬12月大雪弥月,河大溢。
  1832年(清道光十二年)夏;峄县霖雨,河溢,冬大雪。是岁霖雨40余日,河水出岸,房舍冲没,禾稼大伤。至冬,平地雪深尺余,人畜有冻死者。
  1833年(清道光十三年)春,峄县大饥,夏大水,冬大雨雪弥月,河水溢。是岁饥民皆取草根木皮以食,多w子女者。滕县是年冬大雪连日,树木多冻死。
  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6月,峄县霖雨弥月。大雨30余日,房屋多淹没。
  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6月,峄县、滕县大水。6月14日夜大雨,山水四涨,漂室庐牛马。水落,遍地腥臭二十余日。
  1845年(清道光二十五年)6月,运河水溢。峄县、滕县平地淹没无算,有一家数口联结漂流者。嘈船自河内漂至岸外,亦多伤损。
  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5月,峄县、滕县大水。7月15日,雷火焚滕县城南楼,27日大水漂没数千家,邑西北尤甚。
  1851年(清咸丰元年))8月,黄河决盘龙集,护加河两岸灾。是岁日赤无光,月余方止。
  黄河汛溢,沿运两岸皆被淹。
  1852年(清咸丰二年)春,峄县大雨,3月大雨雹,岁大歉。
  1853年(清咸丰三年))6月,黄河丰北决口,塞而复决,灌南四湖,济宁等州县受灾。
  晋康奏:往平、东阿、东平、坟上、滋阳、邹县、滕县、峄县、9州等县,因数年迭遭水灾,十室九空,饥民颠沛流离,男妇老幼十百成群,到处乞食。侍郎罗悼衍奏:山东之滕县、鱼台、嘉祥等处,民多饿9,尸骸遍野。
  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冬,霖雨50余日,山泉皆开,淹伤二麦。
  1899年(清光绪二十四年)4月,峄县大水,岁大饥,人多饿死。
  1947年7至8月,运、泅等河泛滥。济宁、鱼台、金乡、嘉祥、滋阳、邹、滕、峄等8县受灾,淹没耕地300万亩。
  1948年,峄县、滕县连降暴雨,峄县淹地17.8万亩,淹没庄稼3658亩。
  1949年临城县涝灾,受灾17万亩,峄县卷四自然环境志163受灾近12万亩。
  1952年,滕县先早后涝,受灾36万多亩,成灾24万多亩,毁坏房屋1.75万间。
  1953年7月下旬至8月下旬连降暴雨460毫米,小黑河水猛涨,黄山桥东河坝决口,河道漫溢,洼地积水,冲毁山坝46.7米,倒墙4065丈,倒塌房屋5213间。受灾面积96万亩。薛城县倒塌房屋2092间,死亡16人,受灾面积25万亩。
  1954年8月上旬,滕县降雨172.8毫米,酿成水灾。
  1955年7月上旬,滕县降雨130.4毫米,洪水瀑发,河流决口24处,33个乡镇受灾。7月5日至10日,峄县两次暴雨,造成薛城大沙河决口13处,沿岸7个乡镇13万亩耕地受重灾。其中3万亩被淤成沙地,倒塌房屋4000多间,淹死8人。同时,韩庄运河北岸大水漫灌至南洛、泥沟一带,台儿庄镇内及周围与运河水连成一片。
  1957年,滕县、峄县连降特大暴雨。滕县7月6日至23日连降6次暴雨。雨量700多毫米,形成百年未有的特大洪灾。全县大小河流无不决口漫溢,沿湖地区洪水横溢,铁路以西一片汪洋,全县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地面、463个村庄被洪水淹没。倒塌房屋2900余间,砸死、淹死47人,受伤227人,死伤牲畜275头。峄县自7月6日至20日暴雨,降水446.5毫米,微山湖水位高达36.86米,韩庄运河沿岸长50华里、宽12华里的地段,水深0.5至2米。全县成灾面积45万亩,台儿庄地区的灾民被转移。大水3个月后逐渐消退。
  1960年6月下旬至8月中旬,滕县降雨769.4毫米,造成榔河、北沙河、界河44处决口,倒塌房屋6430间,砸伤20人,死亡11人。
  1963年7月至8月5日,滕县连续降雨20多次,雨量477.5毫米。全县55个村庄被淹,倒塌房屋7048间,死伤35人。
  1964年,滕县自6月下旬至8月中旬,降雨560.7毫米,30多万亩庄稼受灾。
  1965年,滕县7月份降雨276毫米,8月中旬降雨126.5毫米,25万余亩庄稼受灾。
  1971年6月,滕县降雨365毫米,8月,降雨457毫米,受灾面积23万余亩。
  1972年7月上旬,.枣庄市普降暴雨。仅7月5日,全市平均降雨151.2毫米,位于暴雨中心的阴平一带最大雨量为313.2毫米,运北平原地区平均为258毫米,面积484平方公里。市境南部各河流出现多处漫溢决口,沿运平原低洼地区大片积水,263个村庄被淹,倒塌房屋4230间,死亡11人。
  1974年7月底8月初,滕县降雨289毫米,西部11个公社雨量多在300毫米左右。
  河道决口69处,159个村庄被淹,倒塌房屋7100间,死亡5人。
  1985年7月31日,邹县、滕县边界地区降暴雨,最大雨量为194毫米,界河洪峰流量400秒立方米。堤坝决口124处,倒塌房屋151间,淹死畜禽2408头(只),冲失鱼苗120万尾,550亩秋季农作物绝产。
  枣庄市水灾主要由暴雨和客水入侵造成。建国以前,主要由于黄河治理不善,致使汛期来后河道决口,大水南下,入微山湖,形成湖水上涨而危害本市。建国以后的水灾,主要是突降暴雨造成的。本市暴雨一般始于4月份,最早年份3月28日。6月份以后,进入东南季风控制时期,暴雨由南向北逐渐增多,7,8月份进入鼎盛期,暴雨次数占63至68%,其中7月份占38至45%,9月中旬以后逐渐减少,10月份一般不再降暴雨。水灾的区域分布为:山区地带多洪少涝,而山谷地带易洪易涝,丘陵洪涝少而且轻。濒湖沿运河低洼地带因客水汇集涝多灾重。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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