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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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42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粮油销售
分类号: F717
页数: 6
页码: 459-464
摘要: 农村粮油销售1953年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国家有计划地统一收购农民的余粮,统一供应农村缺粮户的口粮。
关键词: 粮油收购 粮油销售

内容

农村粮油销售1953年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国家有计划地统一收购农民的余粮,统一供应农村缺粮户的口粮。1954年初,各级政府组成粮食统购统销工作队深入村、户调查,对缺粮人口确定供应粮食数额,并以贷粮方式解决困难户青黄不接之急。是年7,8月,国家对峄县八、十区缺粮人口按每人每天一斤粮食的标准进行供应,共计销售粮食30.2万斤。
  1956,整顿农村统销的发证、补证、收证工作,对枣庄镇、郭里集区农村统销粮食共计238万斤。此外,对枣庄镇农村奖售饲料粮食50万斤。1959^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农村严重缺粮,统销粮食增多。1961年,枣庄人民公社44个生产大队中有37个生产大队缺粮,统销粮食320万斤。1962年,枣庄镇车站街生产大队因城市基建占地缺粮,对其统销粮食5.57万斤。1963年,枣庄镇一些生产大队因受水灾粮食歉收,统销粮食10万斤。1964年,修建周村水库,补助民工粮食18万斤。1965年,对枣庄镇农村统销粮食4万斤。是年第一季度,对枣庄镇农村平价供应饲料粮食3万斤,数皮2万斤。
  1971年,境内交通建设补助民工粮食26万斤。是年第二、三季度,对枣庄镇农村销售饲料30.5万斤,其中瓜干23.3万斤,鼓皮7.2万斤。
  70年代中期起,枣庄城区规模不断扩大,近郊生产大队的土地逐渐减少,成为全区统销粮食年年增加的重要因素。1984年,全区农村统销粮食2010万斤,比1977年增长4.6倍。
  1985年,市郊乡的邵庄、孔庄等10个村5305人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按城镇居民标准供应粮食,全区农村统销粮食骤减至1305万斤。1977一1985年,全区农村总共销售粮食10184万斤。其中,统销7951万斤,占78.100;奖售1878万斤,占18.4%;民工补贴348万斤,占3.4%;‘其他7万斤。
  农业人口缺乏的食油,粮食部门不按时按量供应,只是在安排季度粮食统销指标时,安排少量食油销售指第五卷商业标。1961年第三季度,农村缺油人口每人每月供油0.1斤,中秋节平均每人另供油0.0625两。是年,郭里集、枣庄公社共供油5180斤。1964年第三季度,枣庄镇农村供油215斤。1965年第三季度,枣庄镇农村供油200斤。
  1971年第三季度,枣庄镇农村供油200斤。1972年第二、三、四季度,枣庄‘镇公社农村供油共计1.24万斤。70年代后期至1985年,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扩大油料作物种植,境内农村食油供应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1983年为7500斤,1984年为6200斤,1985年为300斤。
  城镇粮油供应1953年后,城镇非农业人口粮食供应,按劳动差别、年龄大小分别确定标准。1954年下半·年,峄县八、十区共计供应非农业人口细粮105.6万斤,粗粮183.77万斤。
  1955年,对城镇私营饮食业户供粮实行定量管理,每户每月定量600斤。流动性工作单位、团体凭流动人口购粮证按当地粮种比例供应。是年8月,实施《市镇粮食定量供应细则》,对非农业人口逐户逐人登记,核实人数、工种、年龄,然后发证供应。1956年,枣庄镇、郭里集区城镇人口粮食供应共计1003万斤,食品业粮食供应178万斤。1958年“全民大办钢铁”,外地来枣庄挖煤、炼铁人员猛增,境内城镇吃统销粮人口由8.7万人最多增至40万人,粮食日供应量由13万斤增加到75万斤。1959年,为支援农村渡荒,下调非农业人口粮食定量标准,压缩城镇粮食销售量。1960-V1962年,粮食库存量下降,供应指标数次下调。1962年8月,对境内非农业人口和用粮标准进行核查,发现280户643人存有虚报冒领问题。经过清理整顿,达到人、粮、证一致。9月,居民月供应口粮平均每人19.6斤。是年,粮种比例仍以粗粮为主,秋天开始供应鲜地瓜。
  1963年,枣庄镇非农业人口粮食供应量为996万斤。1964年为1128万斤。
  是年第二、三、四季度,对枣庄镇食品业供应粮食36.3万斤,食油3.1万斤。1965年5月,调高非农业人口供应标准,枣庄镇6个粮食供应门市部负责167个单位及至全镇11955户55630人的粮食供应,月销量206.48万斤。1970年10月1日起,执行同济南市的粮食定量供应标准。1971年4~9月,供应枣庄镇非农业户口粮1358万斤,供应城镇运输部门役畜和商业部门待宰畜禽的饲料粮22万斤。
  1971年10月1日起,执行省调整的粮食定量供应标准。1972年,供应枣庄镇非农业人口粮食2918万斤,非农业用饲料16.1万斤,事业用粮1万斤。1977年7月,市中区实行省革委枣庄市市中区志会粮食局制定的关于工种粮食定量管理暂行办法,职工基本口粮与工种补差粮分别管理,即职工30斤的基本口粮到户,工种粮食定量补差人头到班组,工种粮食补差指标到单位。工种指标粮,暂定一年核定一次。是年,粮种供应比例为:面粉50写,全麦粉20%+大米20,杂粮10%,1979年,经核户、核粮,收回多报冒领计划粮食的指标46.25万斤。1983年3月起,城区居民可凭购粮证(或粮票)在区属任何粮店(所)购买粮食,也可提取粮票。至1985年,区粮食局所属各粮店(所)负责对371个集体单位、22个部队单位、64个饮食业单位、8个糕点厂和境内城镇居民供应粮食。1977-1985年,境内城镇共计供应粮食38779.8万斤。其中,供应口粮33170.4万斤,占85.5%;糕点、饮食业用粮5213.8万斤,占13.5写;工业用粮206.2万斤,占0.5师;饲料用粮199.4万斤,占0.5%。
  城镇非农业人口的油脂供应,自1953年11月起一律实行定量供应。
  1957年,城镇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供油0.5斤,从事井下煤炭生产和特重体力劳动工人每人每月供油I斤。
  1958年后,两次下调油脂供应标准。
  1961年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供油0.25斤,轻体力、脑力劳动者每人每月供油0.4斤,从事井下煤炭生产和特重体力劳动工人每人每月供油0.6斤。
  1964年,供应枣庄镇非农业人口食油32.81万斤。1965年,城镇非农业人口食油供应恢复到1957年定量标准。
  1972年,对枣庄镇非农业人口供应食油48.73万斤。1977-1985年,境内城镇油品、油料供应日趋充足,食用油品、油料共计销售35384.2万斤。其中食用油品30759万斤,占86.900;食用油料4625.2万斤,占13.1%。在食用油品中,人口定量用油17032.8万斤,占55.4肠;饮食糕点业用油13597万斤,占44.2%;事业、工业等用油129.2万斤,占0.4%。在食用油料中,人口定量用料1836万斤,占39.7%;饮食、糕点业用料2719万斤,占58.700;事业、工业等用料74.2万斤,占1.6%。
  1977-1985年境内城乡粮食供应情况表1977-1985年境内城镇油脂、油料供应情况表粮油票证管理建国前,民主政府出公差人员持含定量粮食的“餐票”在农民家里就餐,待收获时结算。1953年11月粮油实行计划供应后,粮油销售手续不断完善。城镇居民购粮使用“市镇居民粮油供应证”,机关、团体、枣庄市市中区志企业、学校等聚居人口用粮使用“机关集体购粮证”,酿造、饮食等行业用粮使用“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非农业人口迁移住所使用“粮食转移证”。农村除使用“农民粮食统销证”、“粮食供应转移证”外,还设有“粮食周转证”、“粮食饲料证”和“储备粮证”。军队使用“军用粮油豆供应证”。流动性工作单位使用“流动人口供粮证”。
  1955年11月1日起,发行全国通用粮票和地方粮票,供流动暂居人口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全国通用粮票(俗称全国粮票)在全国流通,可购买粮食及其制成品。面额有四市两(衡制改革时取消)、半市斤、壹市斤、叁市斤、伍市斤5种。山东省粮票只在省内流通,可购买粮食及其制成品。面额有壹市两、半市斤、壹市斤、伍市斤、拾市斤5种。军队使用中央行军粮票、山东省军用粮票和军用饲料票,均为一次性使用票,供应粮分价购和供应两种。山东省侨汇专用粮油票,按汇款额比例发给收款人购买粮油,有效期为二年。饲料票供流动役畜购饲料用,票额有壹市斤、贰市斤、伍市斤、拾市斤、伍拾市斤、壹百市斤6种。粮票、油票的发放、回收、存储、交解及对污损票的处理,手续严格。1960年,枣庄粮食管理所粮票库存限额为1万斤,郭里集粮食管理所粮票库存限额为5万斤。1984年,境内全国粮票发放18.34万斤,回收32.09万斤;山东省粮票发放1830.63万斤,回收1729.11万斤;侨汇奖励粮票回收1.09万斤。1985年,境内全国粮票发放156.87万斤,回收197.63万斤;山东省粮票发放2068.2万斤,回收1724.64万斤;侨汇奖励粮票回收6662斤。
  议价销售议价粮油销售始于1963年。是年,枣庄镇销售议价粮7万斤。1964年,枣庄镇共销售议价粮174.64万斤,其中农村销售8万斤;全镇销售议价油8.5万斤,其中农村销售1.5万斤。“文化大革命”期间,议价粮油销售数额较小。1972年枣庄镇仅销售议价粮食32.5万斤,议价油1.24万斤。1977年起,境内粮食议价销售工作趋于正常,粮食部门根据年景丰歉情况按季下达销售计划。为方便群众,对工矿区、医院、车站、交通要道口附近的粮食供应点增拨议销指标。1979年,境内共销售议价粮食341万斤,其中农村销售136万斤。1984年7月,境内开始对“持有农村个体工商户自带口粮凭证”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销售议价粮。是年,曾将180万斤平价粮转为议价粮,以满足市场需要。
  1977^-1985年,境内仅城镇销售议价粮食即达2979万斤。其中1978年销第五卷商业售量最小,为40万斤;1984年销售量最大,为870万斤。
  食品加工经营建国后,国家对粮油价格实行购销价持平及购销价倒挂的政策,粮食企业长期存在政策性亏损。在新时期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区粮食部门大搞企业挖潜,增收节支,除扩大粮油议购议销业务外,还增加食品加工经营业务。1981年10月起,市中区属粮店、粮所积极筹建“前店后厂”,增加熟食供应。年底销售挂面139.5万斤,煎饼9万斤。1982年,除销售挂面、煎饼外,还增加撒子、粉条、馒头等食品的销售,是年销售总量为282.95万斤。1983年,区属粮店、粮所开始实行经济责任制,熟食销售被列入承包条款,是年熟食品销售204万斤。1984年,车站粮店挂面、糕点车间投产,区粮食局综合贸易公司两处饭店开办。1985年,全区共有14处粮店、3处粮所开展食品加工经营业务,是年销售食品554万斤。1981^-1985年,市中区加工销售粮油食品总计1493.45万斤。其中,面条、挂面618.4万斤,占41.4写;煎饼637.67万斤,占42.7%;馒头78.6万斤,占5.3%;豆制品62.11万斤,占4.2%;傲子56.8万斤,占3.800;淀粉制品24.87万斤,占1.7%;糕点15万斤,占1%。

知识出处

枣庄市市中区志

《枣庄市市中区志》

枣庄市市中区,包括市区及周围11个乡镇,总面积375平方公里,1985年人口32.8万人。市中区地处苏鲁豫皖之间,淮海地区中心地带,自古即为战略要地,“北负蒙峰,南控江淮,西走梁宋固济,充之屏障而东省之襟喉也”,实扼山东之南大门。枣庄市区屏障一北郊卓山姊妹峰,石壁削立,为震旦纪砂岩,南处北山大断层,与石炭纪煤系接触。卓山两峰,犹如一对忠诚的卫士,守卫着亿吨储量的鲁南煤城。卓山以南盆地藏煤炭,以东岗丘藏铁石,以北以西坡麓梨、枣、樱、植闻名遐迩。素以“质优色美”称著的枣庄煤炭,经百多年的大量采掘,至21世纪初其资源即近枯竭,但石灰石、铁矿石、铝矾土、焦宝石、白云岩等矿产藏量丰富,多为大中型矿床,发展建材、冶金、陶瓷工业具有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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