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运河重要的运输工具,枣庄段运河的船舶经历了由木船到水泥船、钢质船、标准化船型四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船舶的发展水平除了受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外,还有诸如航行条件、政治经济发展等因素。船舶作为见证运河变迁的载体,它就像研究运河的“化石”一样,我们可以从它的点点滴滴去追寻远去的记忆,触摸时代进步的脉搏,设想运河曾经的繁荣昌盛。
船舶演变。
自泇河(韩庄运河)通航以来,船舶发生了多次重大演变,从船体质地构造上看,木质船使用的历史较长,有300多年的历史。钢丝网水泥船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木材紧缺,钢材不足,为使正常水上运输需要,不得不建造此种船舶,当时,水泥船占总量的80%以上。改革开放后,我国钢铁产量逐年增加,内河航运的船舶开始向钢质结构发展。韩庄运河航线上1981年出现钢质驳船。进入90年代,钢质船舶基本上替代水泥船,成为水上运输的主导船舶,木质船已绝迹,水泥船亦很少,2004年底,辖区船舶达到3000艘,总运力80万吨。
如今,枣庄段运河已经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结合运河“四带”建设总体部署和我省为改善省辖淮河流域生态环境而实施的“碧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建设,推广船舶先进防污设备,减少和降低水体、噪音污染,保护运河及两岸资源环境。
木船。
木船在辖区使用有悠久的历史。明末,泇河(韩庄运河)通航后,航行在伽河上的船舶多数为“漕船”,即官运粮船,大者载万斛之多。清代,对漕船吨位官府有明确定制,一般为载重500石以上。当地百姓对漕船称“粮划”。清朝末期,官方漕运停废,“粮划”遂之流入民间,作为普通水运工具一直延用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明清时期,除官方漕船外,南北地方特产和手工业制品交流则赖于商船。商船大者载万斛,小者4石以下。另有民间个体打造少量吨位较小的木船往来于洳河,或拖运,或载客。从明末到新中国成立前,所有航行在洳河上的船只,在推进方式上都是以非机动方式进行的。无论船只大小都有高高的桅杆,顺风时则升起风帆,行驶快速。逆风或无风时则收起风帆。顺流拉纤省力且用人少,逆流拉纤相当费力,有些大船需几人乃至十几人方能使船只缓缓驶进。
木船从形状或用途上可分为好多种,除“官漕”外,来自不同河系的还有“对槽”船,“湖撇子”船,“三节杆”船,“鸭梢子” 船,“鱼鹰子”船,“四爪”船,“摇船”等。航行在韩庄运河航线上的主要为“大粮划”、“小粮划”、“对槽”。
1899年,峄县中兴煤矿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儿庄设立煤炭输出基地,建造炼焦分厂,大批的煤焦通过运河发往淮阴、镇江、上海等地。随着煤炭产量的逐年增加,民船已远远达不到运输要求。1906年,中兴公司开始建造和购买运输船舶。到1914年,公司拥有船舶72艘。其中,“粮划”19艘,“对槽”53艘。
最大载重吨位为80吨,最小载重为30吨。同时,由于煤炭货源充足,吸引了大批外地船只来台儿庄参加运输。仅从黄河、小清河来台船只就有118只,全系“对槽”船,约计3500余吨位。“对槽”船主要航行在小清河,以运送食盐为主,来台运输煤焦只是短暂行为。1934年,台儿庄一赵墩支线铁路修成后,境内运河水运基本告停。
1953年,人民政府领导民主改革,号召沿运船民成立合作组织。其时,沿运船民仅10余家,拥有各种木帆船174只。由于新中国成立前的连年战争,加之韩庄运河成为季节性河流,航运业处于萧条时期,运输船只坏损严重,多数年久失修。船民协会成立后,政府贷款扶持船民进行运输船只的维修。1954年,能够投入水上运输的船只仅有137艘。1962年1月,台儿庄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委托淮阴造船厂建造一艘60马力的木质拖轮,可拖带300余吨位,部分船只不再靠撑篙拉纤。进入20世纪70年代,枣庄市的运输船舶开始更新改造,损坏严重及20吨以下的木帆船全部淘汰,适应拖带运输的优良船型发展较快,主要为“解放驳”及类似“粮划”的船只。由于当时社会经济比较薄弱,相当一部分船只难以及时维修,也没有能力建造新的船舶,故运力出现锐减,从50年代的170余只下降到只有60多只。有些破损严重的船只在维修方面也很困难。此时,水泥已批量使用,有人便将破损不很严重的船只用水泥修补,效果尚可。于是,一批木质架构,外涂水泥的船只便出现在市境航线上,俗称“水泥大褂”船,此后纯木质船舶便逐渐消失。
水泥船。
20世纪70年代,“文化大革命”造成了国民经济相当滞后,物资极度匮乏,造船用的材料,木材、钢材都非常奇缺。为了保证有限的水上运输,人们从“水泥大褂”船得到启发,设计了钢丝网水泥船。投入使用后,效果尚可。水泥船在辖区航线上最盛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数量和吨位上在所有运输船舶中均占80%以上,因内装机船,亦称机动货船。
1983年,枣庄市轮船公司和枣庄市航运公司开始进行船舶更新改造,以钢质船替代水泥船。直到1998年市境航线上水泥船全部被淘汰。
钢质船。
钢质船最早出现于韩庄运河航线是1972年,它是以型钢及钢板为主要材料制造的船舶。主要分类为拖轮、钢驳、机动货船(亦称内装机船)及挂桨机船。
1972年8月19日,伊运河复航后境内水运货源较为充足,但是,枣庄市的运力却不足,经省批准德州卫运河航运局调三个拖队到台儿庄参加水上运输。此后划归枣庄市航运办事处领导。不久成立船舶大队。该大队此时拥有钢质拖轮4艘,驳船多为双槽改制而成。其中,有3只前倾式钢驳(亦称黄河驳),每只可载货110吨。这是枣庄地区首次拥有钢质拖轮和钢驳。
1982年3月,台儿庄镇造船厂建成投产,当年建造60吨级钢质驳船5只。此后每年都有钢质拖轮及驳船投入使用。1985年底,市航运管理处下辖的轮船公司及航运公司共拥有拖轮7艘。与此同时,各乡镇水运企业也开始购造钢质船舶。20世纪80年代末期出现了航速较快,驾驶灵活,载重吨位更大的内装机钢质船,一般为300〜400吨位。韩庄运河续建工程竣工后,境内通航能力大大提高,船闸由原来百吨级标准提升到千吨级以上,运输船舶也越造越大。目前,在辖区内航行的船只大者可载千吨,小则亦在500吨以上,全系钢质货船,而且自动化操作程度较高,有的配有雷达探测,高频通讯、卫星导航等先进设备。钢质拖轮发展速度较快,功率也越来越大,拖带的吨位也越来越多。目前,拖轮功率高达500马力,拖带驳船十几只,吨位近万吨。辖区航线的运输船舶2005年全部为钢质船。
船舶修造。
枣庄市船舶修造始自木帆船时代,但均为简单的维修或排造一些吨位较小的木船,无厂家亦无固定场所。新中国成立前,台儿庄地区仅有20余名农家木、捻工,大多在农闲季节为船民补修船只,偶而排造小吨位木船。木、捻工修补排造船只全靠手工作业,设备亦简陋,使用的工具为斧头锯子、木凿、刨子等。其时,排造的最大木船也就是30吨。
1951年,中国海员工会兰陵县委员会为迅速恢复地方航运,组织对私有民船进行修补。此后,又开始排造30吨左右的木帆船投入营运。1957年,木工、捻工两组人员并入峄县台儿庄港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建立起以自修为主的船厂,时有技工五六人,木、捻工20余人,20世纪70年代,该船厂得到较快发展,新建车间厂房,增设机床、台钻、电气焊等设备,并能造百吨级钢丝网水泥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枣庄市的船舶修造业出现了新局面。台儿庄镇人民公社筹集资金创建了船舶修造厂,主要生产钢丝网水泥船。1982年3月开始生产60吨级钢质驳船。同时,枣庄市轮船公司也在自己的修理车间的基础上组建了造船厂。
20世纪90年代,市境航道全面畅通,水路运输发展更快,船舶的需求量越来越大,集体、私营造船厂家陆续发展起来。2004年底,枣庄市有14家造船厂被山东省船舶检验局核定为正式船舶生产厂家,并颁发生产许可证。
枣庄市的船舶修造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漫长而艰难的发展道路,同时,也展现出蓬勃生机。2004年,辖区有经营资质的船舶修造企业修造船舶250艘,近15万个吨位,造船工业实现产值1亿多元。
枣庄市永帮航运有限公司船舶修造厂船厂系1957年峄县台儿庄港木帆船运输合作社为自身维修船只需要而组建。初建时无固定场地,仅为破损船只作维修。维修任务较多时则召用临时木工、捻工。1970年,船厂迁至台儿庄船闸下游引航道北岸,总占地面积6090平方米。1975年开始对破损严重的木帆船采用在船体外挂上钢丝网涂浇水泥的修补技术。此后又开始建造钢丝网水泥船。1984年,船厂正式定名为枣庄市永帮航运公司船舶修造厂。主要生产任务是对钢质驳船除锈、喷漆及航修和维修保养钢质驳船。2000年12月,该厂被山东省船舶检验局核准,并颁发生产许可证。2003年,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停业。
枣庄市腾达造船厂创建于1978年,原名台儿庄镇造船厂,船厂占地70000多平方米。初建时仅能制造小吨位钢丝网水泥驳船。1992年,船厂生产的500吨级机动货船下水,这是枣庄地区首次单船建造能力的突破。1993年,船厂更名为鲁南船业集团总公司,同时设立第二分厂,主要生产500〜1000吨级货驳,机动货船,以及185马力以上拖轮,年生产能力20余艘。该厂具有山东省船舶检验局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同时,还被批准为枣庄市船舶电焊工培训基地。
台儿庄天龙造船厂该厂占地10000多平方米,原名枣庄市造船厂,建于1984年。2001年3月26日,由山东省船舶检验局核准颁发生产许可证。现可生产500〜800吨级优质钢驳。
台儿庄建义船舶修造厂该厂初为船舶维修点,后能建造200吨级钢质驳船。经过逐年发展扩大,现能制造500吨级各类船舶,满足当地需要,并远销江苏、河南等地。2000年12月,该厂由山东省船舶检验局核准颁发生产许可证。
台儿庄振兴船舶修造厂该厂位于台儿庄区郑庄镇石拉子村南的运河北岸。1997年,邳庄镇政府招商引资,江苏省江都县昭关船厂经考察后投资兴建该厂。2001年,船厂总面积达到7000多平方米,2003年,该船舶修造厂拥有固定资产50多万元。企业不仅能生产各类钢质船舶,而且还承接各种船舶维修。该厂于2000年12月,由山东省船舶检验局核准,并颁发生产许可证。
顺达船舶修造厂该厂位于台儿庄区运河办事处陈庄村北,伊家河南岸,始建于1993年。该厂有船台17个,能制造600〜1000吨级钢质驳船,机动货船。现拥有固定资产30万元,注册资本金20万元。2000年12月,由山东省船舶检验局核准颁发生产许可证。
台儿庄区善文船舶修造厂该厂位于台儿庄区马兰屯镇南3公里、韩庄运河北岸,地处顿庄大桥西侧,其前身为台儿庄区马兰屯乡船舶修造厂,建于1994年。2000年12月,由山东省船舶检验局核准,并颁发生产许可证。善文船舶修造厂为民营企业,现拥有固定资产30万元,注册资本20万元。
西关船舶修造厂该厂位于韩庄运河北岸台儿庄新大桥东侧,建于1994年2月。船厂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仓库300平方米,拥有施工船台20个,上坞船位6个。西关船舶修造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属山东省枣庄市台港发达集团公司。年生产驳船、机动货船、拖轮50余艘,为鲁南地区规模较大的船舶修造厂之一。2000年12月,经山东省船舶检验局核准,并颁发生产许可证。
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
2003年12月5日,交通部同山东、江苏、浙江、河南、安徽、上海省(市)人民政府发布《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行动方案》,自2004年1月1日起实行。
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的总体目标是:自2004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水泥质船进入京杭运河航道;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挂桨机船进入京杭运河航道;到2010年,航行于京杭运河航道的标准船型船舶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使船舶水污染和噪音污染状况得到根本好转,船舶安全技术性能明显提高,航道和船闸通过能力提高30%,船舶平均吨位提高50%。
实施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以广大船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航运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推广使用标准船型为主要环节,以禁止挂桨机船进入京杭运河航道为重点,以法律、经济和行政措施为基本手段,坚持安全、环保、经济、美观相统一,先进性与经济性相结合,全面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其具体工作方针是,目标明确,分层负责,统一政策,全线联动,分步实施。
枣庄段运河实施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不仅可以逐步淘汰落后船型提高航道、船闸通过能力和船舶的营运效率,保障运输生产安全,还可以促进枣庄段运河船舶大型化、规范化,优化运力结构,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保护环境,建立有序的船舶运输市场,促进沿运经济带的快速发展。
按照统一行动,枣庄段运河的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在省交通厅、省港航局的关怀指导下,主管部门加大了淘汰水泥质船及挂桨机船的改造力度,积极向船民宣传实施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的重大意义,并指派专人负责水泥质船的淘汰及挂桨机落舱改造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指示精神、要求执行补助金的发放。
枣庄段运河水泥质船退出市场补贴发放工作从2005年2月开始到5月初全部结束。共补贴船舶85艘,发放补贴款项40万元,圓满完成了从2004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水泥质船航行在枣庄段运河的任务。另外,根据交通部和五省一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的《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要求,枣庄段运河的营运钢质挂桨机拆解改造政府补贴工作于2004年4月开始实施,枣庄段运河共有挂桨机船161艘,截止到2005年9月,已经完成挂桨机落舱改造73艘,2005年计划完成81艘。
在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的推动下,枣庄段运河的船型进一步规范,运力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开辟枣庄段运河环保型航线,建设畅、洁、美、绿的水上通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漕运。
明永乐迁都北京,实行南粮北运,是开通京杭运河的主要目的。为了保证漕粮及时安全北运,在明代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漕运制度,正是由于漕运制度的建立实施,才保证了南粮北运的实现,并促成了运河航运的兴盛局面。枣庄段运河虽然只是开凿于明万历年间,但其一经形成,就享受到明朝健全完善的漕运管理制度的滋润,并在严格的漕运管理体制下迅速发展起来。到了清代,清政府沿袭明制,继续通过运河实现漕粮征解,枣庄段运河继续承担着繁重的漕粮运输任务,但与此同时,由于过境官船、商船的增加,促进了南北物资交流,使台儿庄等沿运城镇迅速繁荣起来,漕运鼎盛时期,台儿庄“商贾云集、夜不罢市”,其繁荣情景可想而知,现在的繁荣街、回民集居地就是当年台儿庄繁荣盛况最好的见证和说明。
明清时期的漕运。
所谓漕运,即田赋运输的一种形式,具有赋役、运输的双重性质。明、清两代政府对京杭大运河的极度重视,因为利用这条南北交通大动脉,进行漕运,既能开辟巨大的财政来源,又可随时运兵运粮,迅速有效地控制全国政局。
为保证漕粮的顺利征运,明代的统治者对运道和漕政皆进行大力整治。“漕运之事,莫先于运道”,而黄河对漕粮运道的威胁最大,“漕之通塞视乎河,河安则漕安,河变则漕危,重漕故重河”。万历年间,为了保证运道漕粮运输的安全,开凿了洳河(車庄段运河前身)后,北上的漕船就全部航行于新开的伽河上,在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经过伽河航行的官运粮船就达到了7700艘。
到了清代,尤其是康熙帝任用著名治河专家靳辅为总河,对黄、淮、运进行全面综合治理,使“黄淮故道次第恢复,而漕运大通”。其后在相当长时间内,河运漕粮处于稳定发展的局面,枣庄段运河为清朝的繁荣和昌盛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清初因承明制,明末的漕弊积习尚未及时革除,问题很多。为恢复和发展漕运事业,清代统治者在整治漕河的同时,对漕粮的征收、解运及仓场管理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整顿、治理和改革,使清前期的漕运有了相当的发展和繁荣。当时的枣庄段运河上,高樯栉比,运夫相属,肩背比接。退递数千里,闸官闸夫相望,高樯大舸相继,运船以数千计,船丁运夫以数万计,连樯续进,循闸而上。其规模之大不亚于明朝,不愧为“一代之大政”,清代河运漕粮至此达到鼎盛时期。
清代前期,统治者特别重视对运道的治理,河臣也大多忠于职守,每年动用大批人力物力,定期对运河各段进行疏浚,运河基本保持畅通无阻,使清代漕运达到一个相当繁荣的局面。但清政府治河的目的仅为济运保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可能从根本上治理运河。随着封建统治的由盛而衰,政治曰益腐败,河政也迅速败坏,主要表现在。
首先,治河固守通漕成规,不能从全局出发进行综合治理。到乾隆末,清水竟涓滴无出。漕运只得转资黄水浮送,泥沙停滞,以致运河本身淤沙高积,浅滞难行。到道光初年时,枣庄段运河河运已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其次,河员玩忽职守,贪污成风,清代政府不惜投入巨资来经营,经费逐年激增。原因就在于政治腐败造成河官贪污成风,冒领虚报,中饱私囊,实际用在工程上的经费不到十分之一。堵口工程越大,河官贪污越多,所谓“黄河决口,黄金万两”就是生动的写照。河工经费虽在激增,而河防却日益松弛;河防机构不断膨胀,河官役吏不断增加,而河道形势日益严重,险工迭出,运河危机不断加深。
其三,雇商海运漕粮。漕粮改行海运,但海运仅行一年,即因清政府内部河漕官吏的反对而被迫中断。遂于道光七年 (1827)下令以“近年河湖渐臻顺轨,军(漕)船可以畅行”为由暂停海运,全漕统由河运。
另外,枣庄段运河漕政的迅速败坏,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在漕粮的征收中虽原有定额,但在实际上官吏常勾结书办、豪绅勒取无度,浮收加耗名目繁多。不仅有踢斛、淋尖、提猪、样盘米、贴米诸名目,还有水脚费、花户费、验米费、灰印费、筛扇费、仓门费等等,花样层出不穷,致使百姓每交“正米百石,耗增亦百石也'。
其次,在漕粮押运途中也是陋规重重。其陋规主要有、“水次陋规”、“过淮陋规”、“抵通陋规”、“过坝陋规”和“交仓陋规”。
以上种种积弊陋规最后都落在劳动人民头上。“上既出百余万漕项,下复出百余万帮费,民生曰蹙,国计益贫”,且恶性循环不已。农民不堪忍受,以至于闹漕、哄漕、哄仓、抗粮事件层出不分。
枣庄段运河漕运伴随着明清两代的兴衰风雨前行至此,已经是随风摇曳,此时,枣庄段运河盗贼四起,有强盗竟然抢劫官船漕船,杀人越货,摇摇欲坠的清政府已经无力对这些破坏漕运的行为进行有力的打击和制止,只有在枣庄段运河设立了一个大型石碑,用碑文震慑盗贼。这个巨大的石碑至今仍矗立在枣庄段运河河畔,标榜着車庄段运河为明清两代的漕粮运输和供给立下的赫赫功劳,向世人昭示着清政府的无能和腐败,向过往船舶讲述着那段辛酸、辉煌、难忘的历史。
“国家大计,莫过于漕”。漕运的兴衰,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漕运的变化衰亡,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税的进一步货币化,有助于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然而,作为封建社会的一项大政,漕运的废止必然给当时社会发生很大的冲击,尤其是对大运河及沿运地区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枣庄段运河也不例外。
其一,河患频繁,运河废弃。漕运的衰亡促使清政府改变以往“治河保漕”的传统做法,枣庄段运河不再是清统治者的生命线而失去原有的特殊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速了枣庄段运河的衰落过程。清政府对运河的治理不再重视,甚至放任不管,以致“黄流横决,运河失修,河员之经费大减”。尤其是黄河改道山东入海后,漕粮已行海运,河工官吏往往是敷衍了事,枣庄段运河几乎年年有洪灾。漕运制度解体后,枣庄段运河迅速淤废而全线断航。
其二,失业人口剧增。漕运的改制和废止还带来严重的社会就业问题。枣庄段运河漕运虽有许多弊端,但可以安置水手、纤夫以及靠漕运谋生的沿河下层群众数千人。漕粮河运停顿后,枣庄地区失业人口剧增。他们生活极其贫困,大多无家可归,被迫参加农民起义,投入反对统治者斗争的行列。也有不少漕船水手因失业而参加捻军。更多的则因社会经济凋敝,没有谋生途径而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其三,城镇商业迅速凋敝。枣庄段河运全盛时,每年经过車庄段运河的船只甚多。按照政府规定,凡漕船出运,准许携带一定数量的免税土产货物,即“土宜”。或沿途出售,或运到北方售卖,结果是“恤丁伍而通商贾”。同时,漕船还夹带商货,“漕船到水次,即有牙侩关说,引载客货;又于城市货物辐凑之处,逗留迟延,冀多揽载,以博微利”。这对商品流转起了重要作用,車庄段运河沿运城镇的商业活动也借此非常活跃。随着漕运的衰亡,这些地方的商业也明显凋敝下去。台儿庄因濒临运河曾盛极一时,“每届漕运时期,帆樯如林,百货山积,经数百年之取精用宏,商业勃兴而不可遏。当其盛时,市肆栉比,绵亘数十里,有肩摩毂击之势”。但河漕停止后,台儿庄商业大受影响,迅速衰落。再加上战争等因素,清朝末期枣庄段运河沿运城镇的商业活动从此一蹶不振,失去了往日的繁华。
漕运的作用和影响。
漕运作为一项经济制度,它的实行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与影响。
从它的积极作用看,首先,漕运制的实行保障了对北方及京师的物资供应,有利于拱卫京师,保卫边防,对政权的巩固统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漕运制的实行促进了商品的流转,使得为漕运而开通的京杭运河成为沟通南北地区经济的大动脉,对枣庄地区商品经济发展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枣庄段运河航运的漕船除运载供应京师的漕粮及其他物资外,还附带可供沿途买卖的“土宜”商品。漕船“回空”返回,又装载北地各种农产土货南运,从而促进了枣庄地区与南北两地商品的流通。有力地促进了南北地区的经济交流进一步加强,在运河沿线类似台儿庄等具有工商性质的城镇纷纷兴起,从而推动了枣庄地区商品经济的兴盛与发展。
但是,漕运作为一项封建社会经济制度,它的消极影响也是非常明显的。
首先,漕运制的实行加重了枣庄段运河沿运人民的经济及劳役负担。对枣庄地区广大漕粮运军而言,承担漕运虽然能获得一定的耗米和轻赍,但“每岁北上,勤苦终年”。加之又“有修船盘削之费,有监收斛面之加,其他掊克,难以枚举,以致逃亡日多,则拨及全户,使富者贫,贫者终至于绝”。同样是处境悲惨。浩大的漕运,正是建立在广大人民普遍的痛苦之上的,它给人民所带来是更加沉重的经济及劳役负担。
其次,为了确保漕运不惜害农,严重损害了一些地区的农业生产,枣庄段运河水源多赖众泉及南四湖,为保运河水源,沿运各河、湖、泉均划为官河、官湖、官泉,并筑堰建闸,用以引流济运,严禁私开渠引水灌田,“灌田者不得与转漕争利”。致使枣庄沿运地区的农田不能得到及时灌溉,严重影响了农业的生产。至于为保漕运,年年征调大批民力,动辄上万,乃至几十万的河工服役所带来的危害就更不止限于枣庄了。
枣庄段运河漕运的产生、兴起、繁盛和衰败已经“孤帆远影碧空尽”,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现在枣庄段运河繁忙的水上运输。枣庄段运河,如今是京杭运河能够常年保持通航和货物运输的繁忙航段之一,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黄金水道”和“财富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