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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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鲁化厂志 1966-2000 全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147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财务管理
分类号: F406.7
页数: 8
页码: 134-141
摘要: 建厂初期,鲁化筹备处下设财务组,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从1970年3月开始增设相关机构管理财务。
关键词: 工业管理 财务管理

内容

第一节机构与职责
  机构沿革:建厂初期,鲁化筹备处下设财务组,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1970年3月,在生产建设部下设财务劳资组。1972年5月,成立计财劳资科。1973年6月,财务分立,成立财务科。科内设有会计、成本、资金材料组,1980年增设内部银行。
  i985年4月,鲁化隶属关系由省厅直接领导转为枣庄市领导。随之,财政管理体制也由省财政厅转为市财政局管理。1987年10月,为加强粉煤气化工程建设的财务管理,在气化基建指挥部内设立了计划财务科,科内设有财务、计划、统计组。至此,鲁化形成了生产系统的财务和基建系统的财务两大管理体系。
  1988年6月,财务科与计划科合并,称计划财务科,科内设有会计、成本、资金材料、内部银行、计划、统计组;基建计财科仍保留。
  1991年1月24日,鲁化成为大型企业后,成立了计划财务处,下设计划科、财务一科、财务二科、内部银行。1994年2月21日,成立山东鲁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财务部,下辖资金管理处、基建财务处、计划成本处,均为副处级单位。同年12月9日,撤销资金管理处、计划财务电算化成本处,改设财务处、计划统计处,仍保留基建财务处,均升为正处级单位。1998年9月,成立财务公司,下设会计核算科、结算中心、资金科、管理稽核科、计划统计科。历任财务科长:揭子义、于仕杰、冯焕三,副科长:于仕杰、冯焕三、时洪济、郭宝太、王惠敏;历任计划财务处长:王慎峰、时洪济,副处长:时洪济、鲍衍哲、于新东, 历任财务一科科长:王惠敏,副科长:路贻贤、孙全增、满长义、许太强,财务二科科长:郭宝太、于新东,副科长:韩其蔚,内部银行行长:时洪济、郭宝太;历任基建财务处处长于新东、韩其蔚,科长路贻贤,副科长刘爱国。历任财务处处长于新东,副处长牛桂祺。现任财务公司经理于新东,副经理宋廷修;会计核算科长赵吉斌,结算中心科长夏朝恒,资金科长秦存良,管理稽核科长牛广海,计划统计科长战允贺,党支部书记张齐放。财务公司现有职工58人,其中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的1人,中级职称的13人,初级职称的30人。全厂设会计机构的单位有12个,共有会计人员84名,其中高级职称的2人,中级职称的13人,初级职称的69人。
  财务公司职责:在厂长的领导下,全面开展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活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财经纪律,其具体的工作是:负责全厂生产、基建资金的筹措、调度、合理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管好用好专用基金;综合管理企业固定资产,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调拨、清理、计提折旧和清查工作;负责全厂经济核算和基建工程核算,编制成本报表和会计决算报告,搞好经济效益的总结分析;负责各种原料材料、工具、备件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对各种物资的保管使用情况;制定并按期下达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指标,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办理销售、购销往来的结算和利税的解交及核算工作;承担全厂工资、奖金、津贴等的发放及财产保险业务;履行内部银行核算中心、控制中心、交换中心的职能;对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奖金、财务报表进行核定和审查;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种产品价格,组织制定厂内计划价格和核算价格; 收集整理和交流厂内外经济技术指标和厂际竞赛信息。
  为贯彻实施新会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体系,1995年9月制订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经枣庄市财政局审定批准实施。
  荣誉称号:1989年8月,计财科被枣庄市财政局确认为会计达标单位和会计三级单位,并被评为“遵守财经法纪先进单位”。1990年晋升为会计国家二级单位,被授予“枣庄市财会先进单位”、“山东省财会先进集体”称号。1996年被授予枣庄市、市冶化系统、省化工系统、山东省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同年被评为枣庄市制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先进单位。
  第二节会计核算
  从建厂筹备到1972年投产以前,鲁化实行统一核算的基建核算体制。投产后,实行统一核算的生产核算体制。
  1978年开始实行二级核算(即厂部核算、车间内部核算),三级管理(即工厂、车间、班组管理)。
  1980年发展为责、权、利相结合的全面经济核算,各二级单位都是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在厂内部银行开设结算户。二级单位之间相互提供的半成品、劳务等,均按厂内计划价格实行内部支票结算。各单位独立计算产品成本和销售成本,经济效益与车间职工奖金挂钩,最后由厂财务科调整工厂成本,统一汇总上报。
  1980年各种原材料价格不断出台。为了有效地对二级单位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将二级单位核算统一改为双轨制,实行计划价格核算。
  为了适应生产的发展和经营的需要,1990年曾对下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实行分类考核。
  第三节成本管理
  一、成本核算
  1972年投产以来,由于化工部对中型氮肥厂合成氨、尿素成本没有统一的要求,全厂成本核算只是参照其他产品成本核算的要求计算成本。
  1975年以后,随着扭亏增盈工作的开展,成本管理和核算工作逐步加强。当年化工部统一颁发了《全国中型氮肥厂合成氨成本核算规程》,明确了成本项目、成本开支范围、成本核算程序等。财务科依据国家规定的成本管理制度和合成氨成本核算规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成本管理办法》、《生产成本核算规程》和 《车间成本核算办法》等制度,使成本核算和管理步入了标准化、正规化的轨道。
  1980年以后,随着成本核算基础工作的加强、厂内银行的建立和企业内部全面经济核算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计量、验收、领退料和定期盘点原材料及在产品等核算制度,加强了原始记录、定额管理等基础工作。
  1982年在成本计算方法上,主要产品合成氨、尿素成本实行车间与总厂分级核算,即车间采取分步结转办法计算车间成本,总厂调整计算为工厂成本。碳酸钾产品, 由厂财务科直接计算出工厂成本。历年主要产品成本完成情况,见附表11。
  附表11:历年主要产品靴成本完成情况表
  1983年进一步修订了全厂统一的原材料计划价格和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劳务的内部价格,核定了消耗定额、费用定额、资金定额,并认真进行考核。在成本计算方法上,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的在产品、产成品采取交互平行结转办法核算,在生产车间之间采取分步结转法。厂级和车间级核算实行“双轨制”,车间实行计划价格核算,便于对车间的各项定额完成情况进行有效考核,同时总厂核算又不受二级核算制约影响,使厂级核算有较大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目前,鲁化在成本费用控制中已经建立完善了成本控制体系,实行了成本费用分级、分口管理责任制。分级管理包括:
  1、厂部成本费用管理:制定和组织执行全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进行成本预测,编制成本计划;加强成本控制,核算产品成本,编制成本报表;检查、考核和综合分析全厂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增产节约的经济效果;组织和指导各车间、部门开展成本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分厂成本费用管理:制定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根据总厂成本费用计划,结合分厂生产经营实际,编制分厂成本费用计划;根据计划,加强分厂成本控制,并建立、完善成本控制体系;检查、考核分厂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
  3、车间成本费用管理:根据总厂和分厂下达的成本计划和费用指标,编制车间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约措施计划;根据车间各项生产费用,进行车间成本核算;检查和分析车间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及增产节约措施;组织和帮助开展增产节约的评比竞赛。
  4、班组成本管理:根据车间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拟定班组的各项消耗定额和费用指标分别落实到个人;控制班组生产消耗和费用;检查班组成本和有关指标的执行情况;组织工人参加管理,开展评比竞赛。
  在分口管理中包括:财务公司:管理财务费用,待摊、预提费用,综合管理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并下达计划,负责控制、考核。计算和下达并考核各项消耗定额。
  供应公司:管理各类消耗材料及零用材料,负责降低材料采购、保管费用。
  机动处:与财务公司共同管理大中小设备维修费用,并负责管理部分设备备件费用。
  劳资处:与财务公司共同管理企业工资、奖金开支及计划。
  1988年以后,成本核算逐步实现了微机电算化。1990年已实现成本分析等电算化。
  二、成本分析与考核
  鲁化的成本管理主要是通过考核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影响产品成本升降因素,提出降低成本的措施,达到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
  建厂初期,成本管理主要是编制年度成本计划,作为本单位生产经营完成情况的依据。
  1978年以后,成本计划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在全厂范围内制定了生产费用定额,分解到车间、科室。1982年按年、季、月下达成本计划,并据此考核和奖金挂钩。
  1988年国家对企业实行经营承包,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产品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利润的实现和职工的经济收人,从而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并在奖金中拿出一部分设立了成本考核单项奖。成本指标中的主要内容消耗指标在经济责任制的百分制考核中,占有较大的计分比例。
  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制度,顺利进行新旧会计制度的转换。
  1994年起税制改革,鲁化执行新税收制度。同年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工作。
  1997年气化及二期工程竣工验收,基建核算管理,转人生产统一核算管理。
  1998年二期接续工程开工建设,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核算管理。
  第四节流动资金管理
  一、流动资金来源
  1972年正式投产后,将基建剩余原材料和银行存款共9952876元以国拨流动资金形式划转作为鲁化流动资金使用。
  1973年至1979年,流动资金能满足周转需要,银行常有存款,最多时高达200多万元。1979年后,产量逐步提高,原材料储备随之增加,加之原基建交付的材料有的不能用于生产,出现了超储积压物资,1980年底帐面库存超储积压物资达1356506元,向银行申请超定额借款100万元。为此经化工厅批准,报废不适应生产需要的钢材等折款479155.74元,冲减这部分资金后,鲁化尚有国拨流动资金9473720.26元。
  1983年,经省财政厅、化工厅批准,又将库存不适应生产的机电产品、钢材等报废,报废金额为1284389元。冲减后,国拨流动资金降至8189331元。1985年,国务院规定,企业的流动资金改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鲁化向滕县人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
  1988年,国家进一步调整了原材料价格,产品产量不断增加,原材料储备加大,库存金额上升,年底银行借款帐面为340万元。1989年,银行借款增加到1030万元。1990年借款达到1280万元。这两年向银行借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碳酸钾产品积压和货款回收不畅造成的。由于第二氮肥厂投产,流动资金占用大量增加,到1995年底,全厂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总额为13592.4万元;2000年甲醇产品投产,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总额达到16877万元。
  二.流动资金占用情况
  1972年投产以来至2000年,鲁化流动资金占用情况详见附表12。
  附表12:历年定额流动资金周转期完成情况表
  1972年底,全厂定额流动资金为624.33万元。百元产值资金率为71.68%。
  1988年,是资金利用效果较好的一年,百元产值率为25.26%。
  鲁化流动资金占用,主要是原材料、燃料;产成品尿素基本上不占压资金。1990年,产成品碳酸钾出现了积压。
  从1983年起,对储备资金实行了定额管理。经过两次调整后,1994年全厂储备资金定额为3551.31万元;2000年为1906.5万元。
  三.流动资金管理
  鲁化流动资金,由财务公司统一调度安排。具体由供应、原料、生产调度、设备等处归口管理和使用。
  1988年,对化工厂、检修厂、复合肥车间、建筑维修公司、防腐保温公司、汽车队实行内部承包后,随之对上述各单位核定了流动资金定额。对厂属生产车间,通过厂内部银行的形式进行管理,核定了定额,下拨了资金,实行厂内结算。对主要生产车间还实行可变费用考核限额领料的办法,控制了车间小仓库,减少了资金占用,节约了资金。
  第五节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来源与管理
  从建厂以来到2000年底,以各种投资所形成的新老系统固定资产原值为98787万元,其中,最初老系统基本建设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为5721.34万元,专项借款形成的固定资产为156.19万元,专用基金购建形成的固定资产为2482.82万元。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方式几经变动。1982年以前,由财务科统一管理。1983年归基建科管理。目前,固定资产管理的分工是:各车间、处室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保管、维护、检修及调人调出等日常管理,并建立了卡片记录;电器、仪表车间分别负责全厂电器和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生活服务公司负责全厂办公、生活福利设施的维护工作;机动处负责全厂生产厂房、机械设备、电器仪表及运输工具的综合管理,负责审批厂内设备调转及对外办理固定资产的调转手续,负责组织对全厂设备的定期清查盘盈、盘亏的审查和报废的鉴定等方面的工作;财务公司负责全厂固定资产审查、核算与管理工作,审查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价值、手续是否正确,并做好财务处理,办理财产保险投保及出险索赔事宜;审计处协同财务公司、机动处共同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调人、调出等鉴定和审查工作。
  附表13:历年固定资产变化情况表
  注:1997年以后包括第二氮肥厂
  二、固定资产核算
  1979年清产核资以前,全厂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总分类帐进行反映和监督。清产核资后,财务公司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帐统一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各财产使用单位,在财务公司的指导下,也都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各单位固定资产的调人、调出、报废、出售、清理等,按照厂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根据生产类和非生产类分别报厂财务公司、机动处和生活服务公司,经财务公司同意后,财务部门相应减少 (或增加)、调出(或调人)单位的固定资产,各使用单位根据调拨单办理同样的财务处理手续,保持各财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帐目与财务公司的固定资产帐目相一致。
  2000年会计决算,全厂固定资产原值为9878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9233万元。
  建厂以来固定资产变化情况见附表13。
  第六节专用基金管理
  建厂以来,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分别建立了如下各项专用基金:
  一.更新改造资金。建厂以来固定资产折旧率几经变化。1973年以前,年折旧率4.45%;1974年至1986年,年折旧率为3.5%;1987年1月,经枣庄财政局批准,固定资产按类别计提折旧,即:建筑物年折旧率5.3%,机器设备年折旧率2.6%,房屋年折旧率5.7%。所提折旧费的分配:1974年以前,将折旧基金的40%上交财政和主管部门,到1985年上交50%;1986年以后不再上交,作为气化工程的自筹资金使用。到1992年底,共提取更新改造资金4734.86万元。
  二、大修理基金。全厂固定资产大修理基金提取率:1974年以前年提取率为1.5%;1986年以前年提取率为3%;1987年提取率为4%;1988年提取率为3%;1989年至1992年,年提取率为4%。至1992年底,共提取大修理基金3967.48万元。
  三、职工福利基金。自建厂以来,均按工资总额的11%计提,由财务处计提并掌握使用。到1992年底,全厂共提取职工福利基金927.34万元。
  四、职工奖励基金。按规定提取的综合奖、企业留利
  附表14:历年提取形成的专用基金一览表
  1972年至1982年,省财政厅 X才企业利润实行统支的管理政策。1980年至1982年,连续三年收取企业流动资金占用费53.71万元。1984年,国家实行了第一步利改税政策,企业的利润改为交55%的所得税,并用调节税的形式,增收55%以外的利润,其余即为企业留利。
  1985年,鲁化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由省属企业下放到枣庄市领导。1985年至1987年,市财政局对鲁化的利润实行定额包干、超收分成的管理办法。
  1988年至1990年,市经委、财政局、冶化局对鲁化实行承包经营,并实行“双包一挂”,即包实现利润,包技术改造,职工工资转入的奖励基金、特定原材料节约奖,均列为专用基金管理。从1988年起,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资和奖金改由在工资基金内核算。
  五.职工教育基金。1981年,根据山东省财政厅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1%、1982年以后按职工工资总额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扣除交上级主管部门使用的部分外,列人专用基金管理。
  截止到1992年底,鲁化提取形成的各种专用基金为11901.84万元。详见附表14。
  国务院颁布的新会计制度实施后,从1993年7月1日起,不再计提各项专用基金。
  第七节利润管理
  一、利润
  1972年至1975年,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亏损1681.58万元,其中亏损最多的1974年高达558.31万元。1976年起,加强了经营管理,当年扭亏为盈,实现利润316.26万元。到1997年底止,全厂累计实现利润(抵减亏损后)为24901.47万元;到2000年,实现税金21830.97万元。1995年以后出现潜亏,2000年扭亏为盈。
  二、利润管理与分配
  鲁化基本建设属国家投资,所形成的利润全部上交省财政,亏损亦由省财政拨补。
  附表15:历年实现利税统计表
  注:①1987年实际获得利润52万元,本年度表内的负数是根据当时政策需要调账形成的, ②1998年亏损的数字,其中含1997年以前由潜亏结转处理的4409万元。
  附表16:历年实现利润及分配情况一览表
  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规定承包期内每年实现利润400万元为基数,并规定1988、1989两年实现的利润全部留给企业,其中20%用于生产发展基金,10%用于职工福利基金,70%转作气化项目自筹资金。1990、1991年将每年基数利润的30%上交市财政,15%用于生产发展基金,5%用于职工福利,其余部分转作气化项目自筹资金,超基数实现的利润,20%上交市财政,15%用于生产发展基金,15%用于职工福利,其余部分转作气化自筹资金。
  三年承包经营的效果是:1988年实现利润573.47万元,1989年实现利润1007.73万元,1990年实现利润1338.48万元。
  鲁化历年实现利税见附表15,历年利润分配情况见附表16。

知识出处

鲁化厂志  1966-2000 全一卷

《鲁化厂志 1966-2000 全一卷》

跨入新世纪,鲁化面临新机遇、新挑战。为抢抓机遇,加速发展,厂党政 向全厂发出了 “二次创业”的号召,鲁化人正在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掀起新一轮 改革发展的热潮。当前,鲁化正面临改制,将在秉承鲁化优良传统和承继现有.. 良好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并运行适应市场的全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这必将为鲁化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蓝图已经绘就, “二次创业”的征程任重道远,新的发展机遇时予我待。厂党政将在各级领导的 关心支持下,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励精图治,锐意 进取,以鲁化的新发展,推动兖矿集团和地区经济的大发展,以煤化工建设取 得的新成绩,为我国化学工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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