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印发《费县人民医院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若干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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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7356
事件名称: 1995年印发《费县人民医院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若干规定》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21/001
起始页: 012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5年10月10日
结束时间: 1995年10月

事件描述

1995年10月10日,印发了《费县人民医院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若干规定》。一、维护集中统一,严守组织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反对无政府主义和分散主义。严守机密,不听信和散布小道消息。不参与、支持和怂恿闹事,反对派别活动、行帮思想、结帮营私和极端个人主义。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以私怨耿耿于怀,不以亲疏待人有别。坚持公正、公道和任人为贤,不培植私人势力,不效忠个人,不视上下级关系为人身依附关系。二、坚持言行一致,反对弄虚作假。三、充分发扬民主,反对个人独断专行。四、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五、加强和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是年,费县人民医院有中共党员86人,其中男性48人,女性38人;主任医师1人,副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39人,助理级职称24人,无职称的13人;大学本科学历5人,专科20人,中专24人,中学37人。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费县人民医院志》

出版者:《费县人民医院志》 编纂委员会

费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48年7月,迄今已走过了近60年的历程。医院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与发展,在历代人的艰苦奋斗下,栉风沐雨,历尽沧桑,从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步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急救、康复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其间,留下了诸多开拓者的足迹,倾注了无数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所有为医院的诞生、发展和壮大做出奉献的人们功不可没,永载史册,留存于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医院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近二十年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发展最快的阶段。医院规模逐步扩大、仪器装备不断充实、技术水平日益提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医院的每位干部职工在用实际行动描记个人历程的同时,也书写着院史、院志。在良好的院风、严谨的学风和严明的纪律的长期熏陶下,全院广大干部职工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专业技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发展费县的卫生事业做出了贡献,得到了病员和社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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