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实行薪粮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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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6427
事件名称: 1948年实行薪粮制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61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48年

事件描述

1948年,实行薪粮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教职员学生待遇及经费标准(草案)》规定;初小教师每月粮160斤至200斤,高小教师190斤至230斤,初小代用教师150斤,高小代用教师180斤,勤杂人员140斤至180斤,每年按12个月发给。每月除发一部分小麦外,其余全部发粗粮(高粱、谷子九女教师在生育期内除薪粮照发外,另发给生育补助粮150斤(粗粮)。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上限起自1998年,下限断至2008年。分为概述、大事记、教育行政、教育经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师资队伍、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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