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鼓励文盲、半文盲公民参加扫除文盲的学习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6236
事件名称: 1988年鼓励文盲、半文盲公民参加扫除文盲的学习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447.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2月5日
结束时间: 1988年2月

事件描述

1988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扫除文盲工作条例》要求:凡15〜40周岁的文盲、半文盲(除不具备接受扫盲教育能力的以外,不分男女、民族、种族),均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鼓励40周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公民参加扫除文盲的学习。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上限起自1998年,下限断至2008年。分为概述、大事记、教育行政、教育经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师资队伍、教育人物等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