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小学教师实行薪粮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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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5319
事件名称: 1949年小学教师实行薪粮制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02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49年1月
结束时间: 1949年
发生地点: 莒南县

事件描述

1949年1月,山东省政府指示,小学教师实行薪粮制。标准是:高小正教员每月粮食220斤,代用教员180斤,校长220斤,教导主任210斤;初小正教员每月180斤,代用教员每月150斤,中心小学(学区小学)校长190斤 (均以100斤粮食折小米70斤计算)。文教科干部仍实行供给制,每月发津贴8万元(北海币)。六月份后开始执行。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

《莒南县教育志》上限起自1998年,下限断至2008年。分为概述、大事记、教育行政、教育经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师资队伍、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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