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九八五年煤炭加价和铁路运输及负担问题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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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3547
事件名称: 《关于一九八五年煤炭加价和铁路运输及负担问题的通知》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17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5年

事件描述

1985年国家计划委员会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一九八五年煤炭加价和铁路运输及负担问题的通知》,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根据通知精神及水电部的指示,制定了 《关于代收煤碳加价运煤加价的实施办法》,规定各用户实际用电量扣除来煤来油加工电量及城乡居民生活照明用电后的6%计算用户的加价电量,加价款按每千瓦时加价0.006元计算。沂水县实行了这一规定。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沂水县电业志》

出版者:临沂地区出版办公室

《沂水县电业志》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各级史志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经过电业史志工作人员的努力,几经修改,现已编印成书。这是沂水县历史上的第一部电业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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