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3月系统又规定农业用电分为两种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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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3546
事件名称: 1984年3月系统又规定农业用电分为两种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17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3月

事件描述

1984年3月,系统又规定农业用电分为两种:电灌及场间用电仍执行原电价每千瓦时0.058元,农副产品加工用电电价改为普通工业用电电价,每千瓦时0.085元。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沂水县电业志》

出版者:临沂地区出版办公室

《沂水县电业志》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各级史志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经过电业史志工作人员的努力,几经修改,现已编印成书。这是沂水县历史上的第一部电业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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