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向沂南县供电局购买用电权指标150千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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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山东省沂南金矿矿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1877
事件名称: 1989年向沂南县供电局购买用电权指标150千瓦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12/001
起始页: 0078.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7月
结束时间: 1989年
发生地点: 沂南县

事件描述

1989年7月,矿投资30万元向沂南县供电局购买用电权指标150千瓦,合同规定有效期20年,用电高峰期(农忙、抗旱、灯峰)常被限电,电力紧张,求大于供的问题没从根本上解决。高旺矿区供电电源引自汾水110千伏变电所,在竖井厂区东南角建有35千伏总降压变电站1座,建筑面积280.2平方米,投资总额为114万元,安装3150千伏安主变1台,以14公里单回路 LGJ-95架空线为导线,变电所二次电压为6千伏,下设井口、井下、选厂、生活办公区4处变电所,基本能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要。

知识出处

山东省沂南金矿矿志

《山东省沂南金矿矿志》

沂南金矿位于沂蒙山腹地,这里的采金史可以追溯到隋唐时代。虽然采金的历史悠远,但从未留下过系统的文字记载。因此,要写一部资料翔实内容丰富的志书确非易事。修志人员都是本矿职工,池鱼故渊,知之深望之切,利用业余时间,苦力劳神,尽可能搜集翔实的资料,无论重大事件的记述,还是历史的追记,均去粗取精、略古详今,遵循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虚美,不掩过,比较系统地记述了沂南金矿的历史面貌和几代职工奋斗的光辉业绩,基本反映了在生产、地质、基建、管理、科研等诸方面的成就和经验教训。《山东省沂南金矿志》的出版,为沂南金矿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历史的借鉴和现实依据,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丰硕成果,也是惠及子孙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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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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