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供用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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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50920020220000670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供用电
分类号: U223
页数: 13
页码: 71-83
摘要: 沂水县供用电发展历程:一、发电厂樵电;二、水电站供电;三、电网供电。
关键词: 供电 用电

内容

一、发电厂樵电
  1958年,沂水县内燃机发电厂建成后,以0.4千伏电压对县直机关和几个厂子供电,年供电量为12.2万千瓦时,1963年为49.5万千瓦时,1968年为140万千瓦时.
  1969年2月,城南燃煤火力发电厂第一台发电机组建成投产后,对城里以6千伏电压供电,年供电量为189.6万千瓦时。原内燃机发电厂停产。1971年9月,发电厂第二台发电机组投入运行,年供电量达到470.9万千瓦时。自建厂以来,发电厂年供电量最高的年份为1973年,是1,231.2万千瓦时。1980年7.月,发电厂停止发供电。
  二、水电站供电
  1958年,沂水县开始兴建水电站,1980年发展到
  40多座,这些水电站直接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电力。
  1959年至1971年,发供电量为91万千瓦时,1975年为804.6万千瓦时。1980年以后,因连年降雨量不足多数水电站停产,只有跋山水电站发电较正常,1986年跋山和沙沟两个水电站发供电量为939.4万千瓦时。
  三、电网供电
  1980年7月前,沂水县主要由本县发电厂、部分水电站及临沂、泰莱、淄博三个电网供电。1980年7月发电厂停产后,除了跋山和沙沟两个水电站能供少量电力外,其他全部由外地电网供电。1985年达到6,038.9万千瓦时,占全县总供电量的78.8%。1986年8,346万千瓦时,占总供电量的90.3%。
  泰莱电网供电
  从1967年开始,沂水县西部的夏蔚、王庄、崔家峪、黄山、泉庄五处公社先后由泰莱电网供电。1979年1月5日,沂水电网与泰莱电网并网。从此,泰莱电网对沂水县用10千伏和35千伏两个电压等级供电。1985
  年供电量为2,031.9万千瓦时,占全县总供电量的26.5%,1986年为2,510.4万千瓦时,占27.1%。
  临沂电网供电
  1973年,临沂电网用35千伏电压对沂水县供电。1983年10月沂水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临沂电网对沂水县开始用110千伏电压供电,供电量约占全县总供电量的50%以上。1985年为3,577万千瓦时,占46.7%,1986年5,308.7万千瓦时,占57.4%。
  淄博电网供电
  1979年,淄博电网对沂水县西北部的诸葛、泉庄两处公社用6千伏电压供电。1985年供电量为421.7万千瓦时,占全县供电量的5.6%,1986年526.9万千瓦时,占5.8%。
  附:历年供电量表
  第二节用电
  一、工业用电
  沂水县工业用电始于1952年,最早的工业用户有酒厂、植物油厂、利民铁工厂、炼铁厂等单位。1969年前,工业用电来源于自备柴(汽)油机发电和县内燃机发电厂,用电量甚少。1969年县燃煤火力发电厂投产后,工业用电均由城南火力发电厂供给。1973年,县化肥厂建成投产用电负荷1,000瓩,是沂水县最大的工业用户,当时电力不足,由临沂电网专供化肥厂用电。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用户不断增多,用电量迅速增加。1971年为195.9万千瓦时,1973年为987.87万千瓦时。1975年工业用户发展到16个,用电量1,098.82万千瓦时。占全县用电量的78%,工业总产值3,285万元。1980年工业用户发展到32个,设备容量13,778瓩,用电量2,311.5万千瓦时,工业总产值14,717万元。1986年全县工业用户达到38个,100千伏安以上的用户26个,全县工业用电设备容量
  18,845瓩,用电量3,526.9万千瓦时,占全县用电量的40%,工业总产值为33,398万元。
  工业用电量表
  附表1: 单位:万千瓦时
  附表2:
  部分厂矿企业产品用电单耗情况表
  附表3:
  工业用电设备容量表
  二、农业用电
  1967年春天,在夏蔚水库电灌站安装一台变压器供夏蔚东村农灌和夏蔚公社机关照明,这是沂水县农业用电的开端。年底夏蔚公社用电大队发展到8个。
  1972年,全县用电公社发展到8处,用电村74个,农业年用电量41.29万千瓦时。
  1979年底,先后完成了通往诸葛、泉庄、官庄、四十里堡的6千伏主线路,使4处公社通了电。至此全县18处公社全部通电,用电大队发展到323个,农业用电量702.7万千瓦时。
  从1979年底全县社社通电以后,农村出现了村村争先架电用电的热潮,特别是1985年开展扶贫以来,帮助贫困村解决人畜吃水困难,用电村迅速增加,1986
  年用电村发展到860个,占全县总村数的71%,用电量达到4,614.8万千瓦时,农业人均年用电49千瓦
  时。
  附表1:
  农电发展情况表
  农业用电量表
  附表2
  (万千瓦时)
  农业用电设备容量表
  附表3:
  三、市政生活用电
  沂水县的市政生活用电始于1952年冬天,当时主要用于照明和召开会议,用电量甚少。随着电力及公共事业的发展,市政生活用电范围不断扩大,不仅用于城镇照明及家用电器(收音机、电唱机、电视机、电风扇、录音机、电褥子、电热壶、电饭锅、电冰箱、电暖器等),而且用于市政电话、广播、电影、自来水等许多方面,用电量递增速度较快,1973年为30.09万千瓦时,1986年达到1,064.4万千瓦时,平均每年递增57.42万千瓦时。
  工农业、市政生活用电比重表
  附:(单位:万千瓦时)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沂水县电业志》

出版者:临沂地区出版办公室

《沂水县电业志》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各级史志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经过电业史志工作人员的努力,几经修改,现已编印成书。这是沂水县历史上的第一部电业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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