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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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1020220001405
机构名称: 典当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461.pdf
行业类型: 金融业
起始时间: 1375年(明洪武八年)
结束时间: 民国时期

机构描述

典当境内最早的''典当”为1375年(明洪武八年)的东阿“天成典”。至民国时期,境内共有“典当”30余家。日军侵占境内后,“典当”全部停业。“典当”一般折价付款规定为:金银饰物按实际价值的8折付款,丝绸6折,被帐5折,衣物3折,利息为月息2分;典压期限为18个月,逾期不得回赎。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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