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亭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唯一号: 150830020220004414
人物姓名: 李书亭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526.pdf
性别:
出生年: 1918年8月
卒年: 1995年1月

传略

【李书亭】(1918.8一1995.1)河南省汲县东海头村人。青少年时期读书务农。初中文化程度。1938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先后任濮滑抗日基干大队班长,高陵县抗日民主政府通讯班长。194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高陵县公安大队长,高内县公安局通讯股长,内黄县公安局代局长,濮阳专署公安处治安科副科长,朝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1952年8月任中共范县县委委员、公安局长。1954年7月任中共东阿县委常委、县长。1955年7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聊城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嗣后,曾任聊城地区汽车运输公司革委主任、党组书记。1973年恢复聊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遂任院长、党组书记。1981年10月任聊城地区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1984年4月离休。病卒聊城。

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聊城人物大辞典》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聊城是我国文明发祥较早的地区之一,悠悠数千载,在这方热土上发生过许多可歌可泣的事件,也出现过众多的英雄豪杰、志士仁人,其中既有治国安邦的贤臣良相,又有抗敌御侮的民族英雄;既有经纶满腹的饱学之士,又有名扬天下的墨客文人;既有为国捐躯的革命烈、士,又有勤政爱民的领导干部,这些人或出生在聊城,或在聊城工作、生活、战斗过,他们为聊城做出了重要贡献,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把这些人物及其勋绩集中起来,传扬开去,不但有总结过去、追远昭往的意义,更可以增知、存史、资治、备检,以人为鉴,温故知新,激发人们热爱家乡的热情,起到利当代、惠后人的作用,而于对外宣传聊城、由名人而让人们进一步深入地了解聊城,亦有其重要意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