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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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57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律师
分类号: D926.5
页数: 2
页码: 638-639
摘要: 1981年,随着各县司法行政机构建立,全区各县市法律顾问处相继建立,共有律师16人,陆续开展了律师业务。1982年7月8日,地区法律顾问处成立。1981~1985年,全区律师工作机构发展到8处,共有律师工作者94天,其中专职律师42人,取得律师资格的40人;兼职律师52人,取得律师资格的12人。1986一1990年底,全区有律师工作者101人,其中专职律师57人,取得律师资格49人;兼职律师44人,取得律师资格的37人。至1995年底,全区律师机构增加到16个,比1990年增长78%;全区共有律师工作者115人,其中专职律师63人,取得律师资格63人;兼职律师33人,取得律师资格33人;特邀律师18人。
关键词: 律师 法律顾问

内容

第四节律师
  1912年春,安徽省籍律师武运泽(早年随祖父以流动售书为职业,后定居聊城)在聊城光岳楼西开展律师业务,以写诉状为主。1934年夏,阳谷县吴桥口刘湾村刘梅安、聊城县谭庆村谭丙山在阳谷县城开展律师活动,挂牌营业,是自由职业者,主要是帮写诉状和包案打官司,为当事人进行辩护。当时规定,包案打官司,胜诉拿全费,败诉拿半费。建国后,旧的律师制度逐步为人民律师制度所代替。1955年秋,专区基层法院(法庭)指定审判人员以律师的身份岀庭,试行案件辩护工作业务。1956年6月,聊城、德州、临清、范县4县市成立法律顾问处,有律师16人,逐步开展律师业务,对于帮助法院査清案情、保证公正审判、准确地惩罚罪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解决群众的一些法律疑难问题等方面都起了重要的作用。1959年3月,聊城、德州、临清、范县法律顾问处先后被撤销。1979年春,全国各级的律师组织和律师培训工作开始恢复。1981年,随着各县司法行政机构建立,全区各县市法律顾问处相继建立,共有律师16人,陆续开展了律师业务。1982年7月8日,地区法律顾问处成立。1981~1985年,全区律师工作机构发展到8处,共有律师工作者94天,其中专职律师42人,取得律师资格的40人;兼职律师52人,取得律师资格的12人。1986一1990年底,全区有律师工作者101人,其中专职律师57人,取得律师资格49人;兼职律师44人,取得律师资格的37人。至1995年底,全区律师机构增加到16个,比1990年增长78%;全区共有律师工作者115人,其中专职律师63人,取得律师资格63人;兼职律师33人,取得律师资格33人;特邀律师18人。5年来,全区律师工作业务逐年增加,新的法律服务领域、项目不断开拓,在促进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96年,全区有律师机构17个,律师工作者136人,其中专职律师84人,取得律师资格84人;兼职律师42人,取得律师资格42人;特邀律师10人。
  担任法律顾问
  1981〜1985年,全区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26家,办理经济法律事务2546件,其中参与诉讼352件,参与调解206件,参与仲裁6件。1986〜1990年底,全区律师担任274家常年法律顾问。办理经济法律事务6379件。1991〜1995年底,全区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累计1942家,共办理经济法律事务3678件,其中参与诉讼654件,参与调解1235件,参与仲裁14件。1996年,全区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96家,办理经济法律事务1542件,其中参与诉讼621件,参与调解900件,参与仲裁21件。
  刑事辩护
  全区律师在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则,协助法院全面査清事实,正确使用法律,保证了办案质量。1981〜1985年,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共537件,占法院同期审结案件的42%,其中办理法院指定刑事辩护案件39件,被害人及亲属委托478件。1986〜1990年,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269件,占法院同期审结的60%,其中法院指定刑事辩护案件80件,被告人及亲属委托辩护案件1189件。1991〜1995年底,全区律师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共1033件,占法院同期审结的54.7%,其中办理法院指定刑事辩护案件59件,被告人及亲属委托辩护案件895件。1996年,办理刑事辩护案件351件,占法院同期审结的69.7%,其中办理法院指定刑事辩护案件15件,被告人及亲属委托辩护案件318件。
  民事代理、法律咨询和代书全区律师通过民事代理、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接待群众来访等业务,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宣传法制,支持群众揭露罪犯,说服群众放弃无理要求,减少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安定团结,搞好社会治安。1981~1985年,办结民事代理案424件,其中经济纠纷代理237件,帮助避免经济损失411万元;办理非诉讼事件286件,其中经济纠纷事件204件,帮助避免经济损失291.87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902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3745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32万人次。1986〜1990年,全区律师共办结民事代理案2146件,其中经济纠纷代理案1301件,帮助避免经济损失2569.18万元;办理非诉讼事件905件,其中经济纠纷752件,帮助避免经济损失937.5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1.60万件;代写法律文书7669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2.63万人次。1991〜1995年底,全区律师共办理民事代理1279件,其中经济纠纷代理1128件,帮助避免经济损失3732.47万元;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036件,其中经济纠纷5957件,帮助避免经济损失6280.47万元;解答法律咨询9985件;代写法律文书18545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1176人次。1996年,全区律师共办理民事代理1518件,其中经济纠纷代理1415件,帮助避免经济损失2377.68万元;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093件,其中经济纠纷2983件,帮助避免经济损失31053.24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720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855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967人次。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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