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品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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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40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商品收购
分类号: F722
页数: 2
页码: 385-386
摘要: 1840年前后,岀口商品大多由私商收购,少部分由外国资本家雇佣代理人收购。1949年,冀鲁豫边区经济贸易局和生产贸易管理总局及聊城专署工商分局先后成立,兼管公营工商企业、供销合作社岀口商品收购,部分商品收购仍由私商经营。1949年后,由土产公司、花纱布公司、油脂公司、百货公司统一组织出口商品的代购。
关键词: 商业管理 对外贸易 商品收购

内容

1840年前后,岀口商品大多由私商收购,少部分由外国资本家雇佣代理人收购。1940〜1949年,冀鲁豫边区经济贸易局和生产贸易管理总局及聊城专署(1949年前,先后为第四、六、九专署)工商分局先后成立,兼管公营工商企业、供销合作社岀口商品收购,部分商品收购仍由私商经营。1949年后,由土产公司、花纱布公司、油脂公司、百货公司统一组织出口商品的代购。其收购方式是国家下达收购计划,外贸部门委托各基层供销社代购,付给3〜5%的手续费。1961~1978年间,对土产畜产等出口产品的收购,采取奖励布票、粮食,超额部分再另加价的办法,后又增加化肥奖售。1982年,全区推广莘县外贸公司增设外贸收购站发展直购业务的经验,直购收购量不断增长。1984年,全区外贸部门直购部分占收购总额的40%以上。1985年后,实行外汇分成鼓励政策,各县市外贸公司按统一计划直接向生产单位收购。1991〜1996年,外贸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出口供货基本放开经营,出现多渠道出口的局面:供货单位和个体户可直接找沿海、沿路地区外贸公司代理岀口,“三资企业”可自行办理出口产品手续,自营出口经营权的审批逐步放宽,区内外贸公司直接到国外办公司,其产品可直接在国外销售。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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