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15日“东顺”轮回国事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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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唯一号: 150532020210007066
事件名称: 1998年9月15日“东顺”轮回国事件
文件路径: 1505/01/object/PDF/150510020210000026/002
起始页: 0436.pdf
事件类型: 安全事件
起始时间: 1998年9月15日
发生地点: 菲律宾

事件描述

1998年9月15日,芝罘区辖属企业烟台东方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东顺”轮在菲律宾避风搁浅。其间,船长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委托菲律宾律师提起诉讼,拍卖“东顺”轮。芝罘区请求通过外交途径使“东顺”轮及船员安全回国。市外办当晚急电外交部,请求帮助“东顺”轮及船员安全回国。外交部安排专人负责此事,并于12月24日电告中国驻菲使馆协助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驻菲使馆派领事馆员多次了解情况,进行调解,并说服船长同意放弃起诉。1999年1月13日,“东顺”轮经过修复后起航返回烟台。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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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菲律宾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