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续修新方志工作纲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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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493
颗粒名称: 烟台市续修新方志工作纲要
页数: 2
页码: 1802-1803

内容

烟台市第一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工作已于1996年完成。新方志的出版发行,对积累保存地方文献,全面反映烟台市地情、市情,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做好烟台市第二届方志编纂工作,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山东省续修新方志工作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续修新方志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续修新方志必须遵循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续修新方志应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突出改革开放的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全面真实地记载烟台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就、经验,以史为鉴,资政有人。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的实际,坚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编纂体例依各修志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续修新方志要适应时代的需要,积极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高新技术成果,提高修志工作效率和志书质量。续修工作要与建设“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及咨询中心”的史志事业发展目标相结合,发挥方志资源的多功能作用,不断开拓地方志工作新的服务领域。
  (四)续修新方志要坚持质量第一,树立精品意识,努力编纂出版名志佳作,做到可信、可用、可读、可看。
  二、任务与要求
  (一)全市本次续修新方志共编纂1部市志、11部县市区志,即《烟台市志》《芝罘区志》《福山区志》《牟平区志》《龙口市志》《莱阳市志》《莱州市志》《蓬莱市志》《招远市志》《栖霞市志》《海阳市志》《长岛县志》。编纂新方志2部,即《莱山区志》《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市、县市区史志部门的指导下,续修(编修)部门志、乡镇志、村志、企业志及其他类志书。
  (二)除牟平区、招远市已经开始续修试点外,续修志书的时间从2002年起至2006年完成。
  (三)续修志书的上限,一般应接前志的下限,必要时可适当上溯。下限断至本届政府任期届满(2002年),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莱山区志》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志》的上限起自建区之始,下限可参照续修志书下限酌定。各地可根据修志总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级续修(编修)方案,报烟台市史志编委会批准和山东省史志办备案后,由同级政府部署实施。
  《烟台市志》的续修方案由市政府部署实施,有关规范性业务文件由市地方史志编委会下达。
  (四)续修志书的内容,大致由5个部分组成:1.承前简述,对上届志书的有关问题作简要概述,以便互相衔接;2.续修正文,即志书编纂的主体;3.专题记述,对正文未能充分记述的一些重要问题所作的专项调查和专题报告;4.补遗和考订,对上届志书的补充和改正;5.附录和索引。
  《烟台市志》为两卷本,200万字左右;县级志书为单卷本,一般80万字左右;《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志》可参照县级志书字数酌定。
  (五)市及县级志书名,均应冠以现行的行政区划名称。为与上届志书相区别和下届志书相贯通,应在志书名称的下边加括号写出上下限的起迄年代。续修志书一律为正十六开本。有条件的地方可同时出版电子版志书。
  (六)必须保证续修志书的质量。市及县市区史志办公室都要建立志书质量负责制。志书初稿形成后,应召开有关领导、专家、史志工作者参加的志稿评审会,并根据评审意见组织修改。认真执行审查验收制定。《烟台市志》报省史志编委会审查验收,由市政府批准出版;县级志书和开发区志报市史志编委会审查验收,经省史志编委会审核后,由同级政府批准出版。志稿审读要把好政治关、保密关和重大史实关,不合格的志稿应驳回重修。
  (七)续修志书的出版,由省史志办公室协调安排,市史志办公室具体组织。志书出版后,按规定向省和市史志办公室报送样书和磁盘,验收合格后,由省史志编委会颁发续修(编修)新方志证书。市史志办公室负责输入市情资料库上网。
  (八)抓好续修志书的档案管理。修志资料(包括文字、图表、照片、实物等)应及时立卷归档,实行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修志体制。各级史志办公室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地区的修志工作。
  (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方史工作的指导。建立各级史志编纂委员会。续修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
  (三)建立稳定精干高效的修志机构。要充分考虑修志工作长期性、连续性、日常性的特点,健全稳定县市区史志办公室机构,以组织管理本地区的地方志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方针配备好各级史志办公室的领导和志书主编(志书主编一般应由史志办公室主任兼任)。志书编纂实行主编负责制和编辑人员岗位聘任制。
  (四)《烟台市志》的续修由市史志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史志办公室负责各自的供稿,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科研单位、驻烟单位、各高等院校均应成立供稿班子,由一位领导分工负责,确定2~3名撰稿人,按时按要求完成供稿任务。
  (五)加强修志队伍建设。县市区史志办公室编纂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必要情况下可采取临时抽调和聘用的办法增加。要加强对在职专业修志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和业务素质。编纂业务骨干要保持相对稳定。要广泛吸收各行各业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参加修志,充分发挥熟悉情况、精通业务、热心史志事业的老同志的作用,共同搞好修志工作。
  (六)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逐步实现修志工作的微机化、网络化操作,缩短出版周期,提高志书质量。
  (七)各级志书编纂和出版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续志工作的顺利完成。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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