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失业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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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37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失业保险
分类号: F840.615
页数: 1
页码: 1623
摘要: 本节介绍了烟台市失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失业职工的接收、保障等工作。
关键词: 失业保险 制度 烟台市

内容

1987年,全市市县两级成立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失业职工的接收、保障等工作。
  失业职工管理 1988年2月,市劳动服务公司开始接收失业职工,当年接收71人。“九五”期间,接收就业转失业人员5.24万人,是“八五”期间的5.7倍。1996年,市劳动服务公司开始对失业职工实施集中教育,讲解失业保险的有关规定和待遇、接续社会保险的规定和程序、免费培训的专业及市场再就业的技巧和信息等。失业职工参教率保持在99%以上。全市范围内推行失业金申领制度,无故不参加申领的失业职工,暂停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已有经济来源的失业职工,确需失业保险金的帮助时可以继续申领。2000年,全市编制失业职工管理软件,形成一整套包括失业职工接收、登记、培训,失业金申领、发放,失业职工档案管理、统计、再就业、各类情况查询的软件管理系统。失业保险金由当地失业保险机构按月发放,标准为失业职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2001年,全市实行失业保险金个人缴费记录,据此确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至2002年,全市累计接收失业职工90649人,为88409名失业职工支付失业保险金49479万元。
  失业保险金管理 1987年,全市开始征收失业保险金。1992年,烟台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分级征收,统一管理,县市区每季度征收失业金的30%留做周转金,用于发放失业金,其余70%上缴市公司专户管理。1998年10月后,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1年,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实行“分级征缴、自主保障、适度调节”。2001年4月以后,全市社会保险实行“一票征缴”、按比例计费。至2002年,全市累计征收失业保险金61889万元,支出49479万元,结余12410万元。全市参保企业5200余户,参保职工64.9万人,参保率为96.2%。1998—2002年,失业保险基金累计向再就业资金拨款9057万元,全市5.4万名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失业职工再就业 从1996年起,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由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综合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至2002年,市政府先后印发10多个再就业工作配套文件,3.99万名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失业职工再就业率为44.2%。失业职工自谋职业者,可凭个人《营业执照》一次性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费,作为再就业的启动资金。1995—2002年,全市有200多名失业职工自主创业。2002年开始,全市把“4050”等困难就业群体作为再就业的重点加以扶持,市委、市政府制定“4050”失业人员再就业补贴政策。同年,全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腾岗援助工作,提供岗位2000多个,有3083人次报名应聘,近千名“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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