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食品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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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32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食品卫生
分类号: R155
页数: 2
页码: 1563-1564
摘要: 本节记述了烟台地区对食品卫生的规章制度与宣传、食品卫生执法和食品卫生示范单位创建。
关键词: 食品卫生 组织 烟台市

内容

规章制定与宣传 1976年,烟台地革委制定《烟台地区1976—1980年防止食品污染五年规划》。1979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后,烟台行署于1982年制定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和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程序。1984年制定《烟台市食堂卫生管理办法》和《接待部门食品卫生制度》,以布告形式发给集体食堂、宾馆及招待所贯彻执行。
  1983—1995年,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期间,烟台市依法建立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卫生许可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特殊种类食品审批制度、执法文书档案制度、食品卫生监督和行政处罚程序等。全市拥有食品卫生监督员393人,食品卫生员96人,形成覆盖全市的食品卫生监督网络。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正式实施后,全市广泛深入宣传贯彻。至2002年,共印发宣传画10万多张,办培训班1415期,培训食品从业55.76万人次。市卫生防疫站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知识电视大奖赛。
  食品卫生执法 1984年,全年共组织全市食品卫生检查5次,抽查食品样品5512份,抽查公用食品5739份。对1484个严重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其中警告并限期改进的618个单位;停业改进的264个单位;罚款592个单位;吊销卫生许可证的10个单位。1985年,全市再次组织4次食品卫生大检查,抽查食品样品6776份,对2545个严重违法单位进行行政处罚。1994年9月,市卫生防疫站对烟青、烟潍和烟威三条公路沿线的176个饭店进行检查,对17家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饭店进行现场处罚。1995年加强对外地进烟食品的卫生管理,规定外地入烟食品必须到市卫生防疫站办理“索证备案单”,制作食品广告必须到市卫生局办理广告证明。
  1983—1995年,全市对食品从业人员查体累计128.96万人次;卫生知识培训186.58万人次,对查出患有“五病”(呼吸道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狂犬病、意外伤害和慢性病急性发作)的6906个从业人员,调离直接从事入口食品岗位。对各种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累计17464户次。其中罚款6717户次,罚金109.37万元;警告并限期改进7513户次;停业改进2847户次;吊销卫生许可证124户次;销毁不合格食品105.39万公斤。检查进口食品78船次,累计65.83万吨,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23.7万吨。食品检测合格率从1983年前的64.81%,提高到1994年的88.4%;公用餐具检测合格率为50.21%。
  1997年5月,市卫生局对莱山、福山、牟平、芝罘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小型饭店进行整顿。9月,开展对保健食品的清查活动,共检查156种保健食品,对41种不合格产品实行查封。1998年8月,集中开展一次纯净水检查,销毁不合格纯净水2.7吨。1999年1月,对市区内大桶装即墨老酒、黄酒市场进行检查,对即墨第二酒厂等企业在烟台的经销单位进行行政处罚。7月,对13个县市区的60家拉面馆、炸鸡店、肴肉销售点的老汤进行阿片生物碱检测,并在省站进行复检,牟平、莱山、福山等地7个被检出阿片生物碱呈阳性的单位接受了行政处罚。
  2000年,对市区400个中小饮食店,50个食品加工店及18个农贸市场的近千个食品摊位进行检查,20余个卫生条件简陋、设施不完善、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被取缔。对市属116户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26户进行行政处罚。还重点加强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如个体馒头、豆制品、熟肉制品、酱菜等加工点的卫生监督检测,共抽检食品1189份,检查中小食品加工点534个,警告12户次,责令改进3户次。2001年5月10日至6月20日,市卫生防疫站分两组对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检查210个单位,处罚10户次,其中责令整改8户次。2002年4月至5月对市属桶装水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有7家手工灌装的企业被责令整改,23家存在灌装线未封闭及缺空气净化设备等问题的单位被责令限期改进,3个无证经营的窝点被依法取缔。6月份根据群众举报,查处豆制品加工黑窝点20个,全部依法取缔。7月份开展宾馆、招待所饮食卫生专项整顿,共检查120个单位。对存在卫生许可证未年审、从业人员不查体及卫生差的12个单位进行行政处罚。10月份对各县市区创建卫生示范一条街活动情况进行验收。
  1996—2002年,全市共实施食品卫生行政处罚2310户次,其中罚款1157户次,罚金89.32万元;责令停业126户次;警告并限期改进1600户次;吊销卫生许可证80户次;取缔124户次;销毁不合格食品34746公斤。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102.1万人次;查处“五病”患者3406人,全部调离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岗位。7年间对13大类近千个品种的食品抽样检验55061份,合格49567份,平均合格率为90.02%;公用餐具抽检23.88万份,合格19.45万份,平均合格率为81.45%。
  食品卫生示范单位创建 1986年,海阳县被列为食品卫生全国示范县。1989年食品卫生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全市全面展开。至1992年,12个县市区全部达标,其中招远、牟平和龙口通过省卫生厅验收。1993年11月,莱州、莱阳创建“全国食品卫生示范市”通过卫生部验收。
  1995年,全市开展食品企业卫生规范达标活动,先后对全市53个生产企业进行验收检查,评出一级卫生规范单位34个,二级单位13个,三级单位6个。烟台市长生食品厂等17个单位被省卫生防疫站命名为“食品卫生示范单位”。1996年,全市评出食品卫生信得过单位7个,信得过产品27个。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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